很多人都知道有個「胡風冤案」,知道這是中共建政後,毛澤東製造的第一宗最大的文字獄冤案。但可能很少有人知道,胡風曾寫長篇政治抒情詩,詩中充滿對毛澤東傾吐不盡的崇拜之情。這首為毛澤東及紅色政權高唱讚歌的詩叫《時間開始了》,當時被稱為「開國之絕唱」。胡風萬萬沒有想到,自己最後竟然死在他所崇拜的「偉人」手裏……
定性不斷升級: 從反黨到反革命
1955年1月12日,毛澤東修改中國作家協會主席團說明時,稱胡風文藝思想是「資產階級文藝思想」;1月15日毛澤東審閱周揚關於同胡風談話情況報告,批語改成:「反黨反人民的文藝思想」;1月20日,毛澤東在審閱中宣部向中央送報的《關於開展批判胡風思想的報告》時,加寫:胡風這種思想,「代表反動的資產階級思想,他對黨領導的文藝運動所進行的攻擊,是反映目前社會上激烈的階級鬥爭」。於是1月到5月,文藝界集中開展了對胡風文藝思想的批判。許多文章、發言斷章取義地上線上綱,肆意指責謾罵。
1955年4月,舒蕪為了交代和胡風的關係,交出了40年代胡風寫給他的幾十封私信。周揚要求舒蕪將信件分類整理摘編,擬在《人民日報》上發表。毛澤東看後,親自為《人民日報》發表《關於胡風反黨集團的一些材料》寫按語,按語和材料在5月13日《人民日報》上登出。按語指出:「從舒蕪文章所揭發的材料,讀者可以看出,胡風和他所領導的反黨反人民的集團是怎樣老早就敵對、仇視和痛恨中國共產黨和非黨的進步作家。」「剝去假面,揭露真相,幫助黨徹底弄清胡風及其集團的全部情況。」
全國大搜捕
胡風和與他觀點相同的幾個人被定為「反黨集團」。5月13日之後,全國性的「胡風集團份子」大搜捕開始。第二天上海緊跟,接著形成全國性運動,各地「胡風份子」幾乎全部被捕。
第一個被捕的是牛漢。5月16日,胡風在家被拘捕。5月1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逮捕胡風(因胡是全國人大代表,須人大常委會批准)。先逮捕後批准,這為以後幾十年的各種政治運動開了一個權力高於法律的先例。
5月24日,《人民日報》發表《關於胡風反黨集團的第二批材料》,毛澤東修改按語和結束語,把胡風稱為「反革命」,指出:「反革命的胡風份子同其他公開的或暗藏的反革命份子一樣,他們是把希望寄託在反革命政權復辟和人民革命政權倒台的。」對胡風問題的定性,由「胡風反黨集團」,變成了「胡風反革命集團」。
此後發表第三批材料時,毛澤東共寫了17條按語,其中一條說:「自從漢朝的吳王劉濞發明了『請誅晁錯(漢景帝的主要謀劃人物)以清君側』的著名策略以來,不少的野心家奉為至寶,胡風集團也繼承了這個衣缽。他們在30萬字上書中只攻擊林默涵、何其芳、周揚同志等幾個人,說這幾個人弄壞了一切事。有些在階級本能上同情胡風的人,也照著這樣替胡風瞎吹,說甚麼『這不過是周揚和胡風爭領導權的個人之間的鬥爭。』我們在肅清胡風份子和其他反革命份子的鬥爭中,這一點也是應當注意的。」
這裏,毛澤東把自己比做漢景帝,把周揚、林默涵、何其芳比作為皇帝出謀劃策的功臣晁錯,胡風同周揚等人的爭論,不再是文藝理論問題,而是吳王劉濞藉口清君側,篡奪皇權,反對毛澤東。
毛澤東在按語裏說:「他們是個不大不小的集團。過去說是『小集團』,不對了,他們的人很不少。過去說是單純的文化人,不對了,他們的人鑽進了政治、軍事、經濟、文化、教育各個部門裏。過去說他們好像是一批明火執仗的革命黨,不對了,他們的人大都是有嚴重問題的。」
毛澤東把同意胡風文藝理論觀點的作家、記者、朋友、在胡風主辦的刊物發表作品的、和胡風通過信哪怕是一封信的、見過一次面的,統統冠以「帝國主義國民黨的特務、托洛茨基份子、反動軍官、共產黨叛徒」的罪名,組織批判鬥爭,把胡風以及和他通訊的2,100餘人統統定為「反革命集團成員」,大多數人被投進監獄,判處徒刑。受牽連的有幾萬人之多,他們長期受到歧視和各種極其不公的對待。這是中共建政後首次最大的文字獄冤案。
「關死為止」
1965年11月,北京市中級(一說高級)法院判處胡風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6年,而此時胡風已被監禁了10年6個月。1969年他又被加判為無期徒刑。失去自由的胡風,曾不得已以絕食與自殘等方式抗爭,要求召開新聞發佈會,按法律程序進行審判等等。
胡風沒有反對過共產黨,更不是反革命份子,他真正的罪名是和江青爭論:「文藝的指導思想是毛澤東思想還是魯迅思想?」而這種「罪行」又上不了台面。法院在逮捕他10年半之後,宣佈判他14年徒刑時,曾經「依法」告訴他:他有權上訴、可以請辯護人。當時胡風說:「判我14年,材料在哪裏呢?我為了維護黨的威信,不但不上訴,甚至都不願辯解,只是心安理不得。」
1956年11月27日,在中共召開的各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羅瑞卿說:「把胡風集團作為與美蔣密切聯繫的反革命集團是勉強一點,但這是毛主席親自定的,」「還是要按照毛主席的意見辦。」
文革中,胡風和夫人梅志由軍管部門派人押送,轉到四川廬山縣苗溪的勞改茶場,住進山上一處孤零零的小屋。在那裏夫婦還能生活在一起,一年多後,兩人被分開,胡風被關押在成都看守所,一度單獨囚禁。
1969年5月,14年刑期已滿,胡風給軍管會打報告,要求出獄,答覆是:「關死為止。」
周揚「被揪出來」胡風以德報怨
文革中,江青發明了「文藝黑線專政論」。在毛澤東支持下,她「率領群眾」又把周揚定為「30年代文藝黑線的頭子」揪出來,關進了北京郊區秦城監獄。
當時胡風正在四川省勞改農場服刑。他被管教幹部找去談話,說:「周揚被揪出來了,對他的問題,你可以揭發。」然後管教幹部就給他一張報紙,上面登的是姚文元寫的〈評反革命兩面派周揚〉,叫胡風參考,提高覺悟。
胡風說:「今天,周揚雖說被揪出來示眾了,但我連拍手稱快的心情都沒有。文藝理論、尤其整個文化界的問題,可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必須做過細的工作,展開自由廣泛的討論,而不是靠一篇這樣大批判文章能得出結論的。像這樣批判周揚他們,是言過其實的。」
胡風沒有落井下石,而且以德報怨。
其他參與整人的人後來也很慘,舒蕪揭發胡風有功,反右時卻在劫難逃;馮雪峰、艾青、丁玲這些反胡風的積極份子,都被打成「右派」;到了「文革」,最先被打倒的就是反胡風運動的指揮陸定一、親自簽發逮捕令的羅瑞卿;追隨整胡風的一批積極份子林默涵、張光年、郭小川等,也都被一鍋端,進了「牛棚」遭批鬥。
撤銷判決與平反
毛澤東去世兩年後,1978年底,撤銷了對胡風無期徒刑的判決,宣佈釋放胡風。此時胡風身心都已備受摧殘。
1979年,胡風對非法判決提出申訴。
198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轉發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複查報告的《通知》,有保留地承認:「『胡風反革命集團』一案,是在當時歷史條件下,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將有錯誤言論、宗派活動的一些同志定為反革命份子、反革命集團的一件錯案。」雖然宣佈「決定予以平反。凡定為胡風反革命份子的,一律改正,恢復名譽。」
曾經整過胡風,後來自己又被整的周揚,此時也平反復出。為了給胡風平反,周揚奔走於各個相關機構。拿到為胡風平反的文件後,周揚到醫院看望胡風和夫人梅志,把平反的消息告訴他們。
最後的官方悼詞
1985年6月8日,被中共稱為「中國現代文藝家、著名文藝理論家、詩人、翻譯家」的胡風因病逝世,終年83歲。
但胡風的家人對1980年並不徹底的平反、尤其是當時的官方悼詞不服,胡風遺體在很長時間內並未下葬。
經家人力爭,1986年1月,中共公開撤消對胡風的政治歷史結論。1月15日,胡風追悼會在八寶山革命公墓舉行,文化部部長朱穆之在悼詞中說:「胡風同志的一生,是追求光明、要求進步的一生,是熱愛祖國、熱愛人民並努力為文藝事業作出貢獻的一生。」
此後中宣部起草以中共中央辦公廳名義下發了為胡風平反《補充通知》(全部撤銷了1980年結論中三個政治性結論)以徵求意見。然而,由於1986年底出現政局動盪,胡耀邦下台,中宣部部長易人,《補充通知》延後到1988年發出。至此,胡風冤案終於徹底平反。而胡風已過世3年。
胡風冤案,從1955年發起批判、定性到1988年徹底平反,牽連了上萬人,逮捕92人、隔離62人、停職反省73人、定為「成員」的2,100多人、正式定為「集團份子」的78人(內有中共黨員32人)、其中定為「骨幹份子」的23人。到1958年5月,給予撤銷職務、勞動教養、下放勞動處理的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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