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4月18日舉行移民令聽證會,圖為場外舉標語的支持民眾。(Alex Wong/Getty Images)
最高法院4月18日舉行移民令聽證會,圖為場外舉標語的支持民眾。(Alex Wong/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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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8日上午,就奧巴馬總統暫緩遣返無證移民行政令遭得克薩斯州等26個州暫停執行案舉行聽證會,會中雙方意見分歧大,辯論場面激烈。最高法院最晚應在6月做出裁決,如果支持奧巴馬行政令,預料將有近500萬無證移民可暫緩遣返,其中大約9萬是華人。

《紐約時報》4月18日報道,本案最高法院的審理相當重要,除了地方政府能否挑戰聯邦政府職權外,最重要的是,將攸關總統行政令是否違憲以及未來移民改革方向。

大法官聽到場外數百人支持移民心聲

為了見證這歷史一刻,關注本案的無證移民及其團體及其他人士,一早就在最高法院排隊搶進場旁聽票,自密歇根州遠道而來的「夢想中母親行動」(Dreamer』s Mothers in Acition)組織的部份成員則是在上周五晚上即來到現場等候,並且在上個周末以禁食方式表達對無證移民的支持。

聽證會大部份的發言內容都是涉及技術性的法律辯論,大法官們偶爾會注意到在法庭外聚集的群眾所反映的現實。大法官史蒂芬‧佈雷耶(Stephen G. Breyer)表示,本案隱含重大政治意義,因為全美約有1,100萬非法移民生活在「陰影中」。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 (Sonia Sotomayor)說:「不論我們要或不要,無證移民已在這裏。」

場內意見火爆

美國司法部副總檢察長魏雷利(Donald B Verrilli)在聽證會上捍衛奧巴馬總統的暫緩遣返無證移民行政令,但旋即遭到部份大法官的圍剿,包括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G. Roberts)。

大法官安東尼‧甘迺迪(Anthony M. Kennedy)質疑,在未獲國會授權下,總統是否有職權推遲數百萬無證移民的遣返。他說,本案的爭議關鍵在於「這是立法,而不是執行法律。現在似乎變成總統在界定法律,國會在負責執行,實已亂套了。」

魏雷利在聽證會上表示,得克薩斯州(又譯為德州)不應以該州辦理DAPA無證移民駕照造成財務損失,作為控告奧巴馬行政令的理由,事實上為了避免財務損失該州可以修法不發給無證移民駕照。

首席大法官羅伯茨說,德州若真修法,聯邦政府有可能立即控告德州政府。對於魏雷利的主張,德州回應說,強迫德州修法無異是侵犯該州立法及執法的管轄權。

羅伯茨另要求副總檢察長魏雷利陳述,總統是否可僅憑一紙行政令就可以容許所有非法移民留在美國。魏雷利表示,受限於法律,總統無法這麼做。

反對奧巴馬行政令的各州代表在聽證會表示,總統擁有對移民政策的職權,執法機關也確實具有決定是否遣返外國人的裁量權,本案爭議在於:「授予數百萬非法移民合法存在的地位,讓他們享有各種利益。」

對此,魏雷利告訴大法官們,合法存在只會發生在執法部門決定在某一段期限內不遣返某人後才會發生,而「奧巴馬的行政令並未授予無證移民法律規定的合法身份,只是提供他們尊嚴及體面的待遇。」

魏雷利說:「暫緩遣返可避免被拆散的家庭,及讓人們擺脫陰影,並且可以正常工作,有助於減少勞動剝削及恢復正常的勞動市場。」

大法官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去世對本案的影響

今年2月大法官斯卡利亞去世,最高法院的八名大法官中,有四名是民主黨的總統任命,另外四名是共和黨的總統任命。如果斯卡利亞仍在世,本案的審理結果或許有利反對奧巴馬行政令者,但在斯卡利亞去世後,本案有可能出現4:4的僵局。

僵局的結果,將導致大法官無法否定第五巡迴法庭的裁決,同時也無助於奧巴馬移民改革行政令的推行。

因此,最有可能的結果是,下級法庭可以繼續維持對奧巴馬行政令的禁令,但僅限於第五巡迴法庭的轄區內實行,在其它巡迴法庭的轄區,如果奧巴馬總統願意的話,仍可以推行。不過,奧巴馬總統此前曾表示,如果第五巡迴法庭的禁令繼續存在,他將不會推動移民改革。

最高法院6月裁決結果,如果是支持奧巴馬總統行政令沒有違憲,奧巴馬行政部門表示將立刻執行行政令,但奧巴馬總統明年1月即將離任,而今年11月選出的下任總統可以不理會奧巴馬的行政令。

今年美國總統大選,民主黨二位參選人表示如果當選總統,將持續奧巴馬行政令,但共和黨參選人多數表示將不會執行本案的行政令。

奧巴馬移民改革背景介紹

2012年,奧巴馬總統推出幼年入境暫緩遞解(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俗稱「達卡」),允許符合以下條件的無證移民兩年內暫緩遞解:(1)2012年6月15日之前年齡在31歲以下,(2)在16歲生日之前進入美國,(3)2012年6月15日當天身在美國,而且當時沒有合法身份等。符合條件者在「達卡」有效期內可以申請工卡,「達卡」到期後可以更新。「達卡」計劃已經順利實施。

2014年11月,奧巴馬提出擴大版「達卡」以及「公民與綠卡父母暫緩遞解」(DAPA)兩項計劃,其中擴大版「達卡」的申請條件比「達卡」更寬,比如對年齡不做要求,只要16歲以前進入美國的就行,持續待在美國的時間要求也更寬鬆,只要求在2010年1月1日起持續待在美國就可以。而「公民與綠卡父母暫緩遞解」則允許公民或綠卡持有者的父母申請暫緩遞解,前提是後者在2010年1月1日起持續待在美國。

在擴大版「達卡」以及「公民與綠卡父母暫緩遞解」計劃提出後,德州率其他25個南部保守州,於2014年12月在德州南區聯邦法庭起訴聯邦政府及移民機構,要求停止執行奧巴馬移民改革行政令,受理該案的聯邦法官哈能(Andrew Hanen)於去年2月16日裁定暫停執行移民改革行政令,並在去年5月駁回聯邦政府的上訴,後者遂上訴到第五巡迴法庭。去年11月9日,第五巡迴法庭以2:1裁定聯邦政府敗訴,允許聯邦法官繼續暫停奧巴馬行政令,此後,聯邦政府於去年11月10日將此案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於今年1月19日決定,同意調卷這宗案件,預計在今年6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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