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成下一個走資閘口?
中國資本管制的風向,正由「堵漏洞」進入「劃紅線」階段。
國務院新公布《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最值得留意之處,不只是企業對外投資要更嚴格核准備案,而是首次把「居民個人」清楚納入監管框架。換言之,日後內地人買港股、買美股、買境外基金,甚至透過其他金融產品變相配置海外資產,都不再只是灰色地帶,而是可能被放進「鼓勵、限制、禁止」三個籃子內管理。
這代表甚麼?過去內地資金出海,很多時候靠的是制度縫隙:有人用境外券商買美股,有人用香港銀行戶口買基金,有人來港買高現金價值儲蓄保單,表面上各有用途,實質上都是把人民幣資產轉成離岸美元資產。如今北京要做的,不是逐單追,而是重建一套規則:哪些可以做、哪些要備案、哪些一碰即罰。
當這條路被收窄,下一個自然被市場盯上的,就是香港保險業。
跨境券商已經先中招。
富途、老虎、長橋被內地監管重罰,核心問題不是香港券商不能服務大陸客,而是不能在內地境內招攬、開戶、接單、營銷,變相把香港證券服務搬到內地經營。其後香港銀行及券商亦要內地投資者簽署聲明,確認投資資金來自中國大陸以外的合法來源。這句話殺傷力很大,因為它等於把問題由「人在不在香港」推前一步,變成「錢從哪裏來」。
當這條路被收窄,下一個自然被市場盯上的,就是香港保險業。
香港保險過去10多年之所以受大陸客歡迎,當然有合理原因:產品回報較高、美元計價、法律制度透明、保障範圍較闊、可作家庭傳承安排。但另一面也不能迴避:高現金價值儲蓄保單、投資相連保單、美元分紅保單,某程度上一直是內地中產及高淨值人群配置離岸資產的緩衝池。
這正是監管最敏感的地方。
保險不同股票。股票戶口一眼看出是投資,監管容易定性;保險則披著「保障」外衣,既可以說是家庭保障,也可以說是教育儲蓄、退休規劃、財富傳承。但若保單現金價值高、退保靈活、可按揭、可轉讓受益權,實際功能便不只是保障,而是資產轉移工具。
北京若要真正堵截「螞蟻搬家」式走資,不可能只看證券戶口而不看保險。
香港保險業相對富途事件,有一個重要防火牆:大陸客必須親身來港投保。這一點令保險公司可辯稱交易發生在香港境內,並非在內地非法展業。大型保險公司一般要求客戶提供入境證明、簽署重要聲明、確認投保地點及資金來源,程序上比當年網上幾分鐘開券商戶口更謹慎。
但問題是,防火牆是否足夠堅固?
如果監管機構日後倒查,焦點未必只是保單是否在香港簽署,而是銷售行為是否早已在內地發生。大陸客是否在小紅書、微信群、內地講座、代理私下推介中被招攬?香港代理是否有內地合作人分佣?投保文件是否存在「人未到港、單先做好」?入境紀錄是否真實?這些全部都是潛在爆點。
尤其是部份所謂「地下保單」,多年來業界心照不宣。客戶未必清楚合規風險,只知道「人人都這樣做」;代理為了佣金,也未必嚴格處理投保流程。一旦保監局或內地監管部門要求抽查,問題可能不是一兩宗個案,而是一整條灰色銷售鏈。
更敏感的是投資相連壽險。
投連險表面是保險,實際上客戶可在平台內轉換不同基金,部份基金底層資產包括美股、環球債券、科技股基金等。如果一名沒有境外居留權的內地居民,親身來港買了一份投連險,之後長期在內地透過網上平台調倉,實質上是否等同繞過境內限制買賣境外資產?這正是未來監管最可能追問的問題。
若《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日後把居民個人境外金融投資納入更具體管理,保險產品便很難再完全置身事外。特別是投連險、高現金價值儲蓄險、大額整付保單,可能會被視為具有明顯投資及資產轉移屬性,需要更嚴格披露及備案。
下一步整頓,未必是全面禁止內地人買香港保險,而是分層處理。
第一層,是繳費。內地監管可能進一步切斷未授權的境內支付、地下錢莊、拆分購匯、代付保費等渠道。銀行及支付平台會被要求識別保費用途,尤其是超過一定金額的交易,必須提供資金來源證明。
第二層,是銷售方。香港保險公司及代理若涉及內地招攬,將面對更高合規風險。日後「親身來港」不再只是形式要求,而要證明整個銷售、建議、簽署及付款流程均沒有在內地非法發生。
第三層,是退保及理賠端。過去不少人以為買了香港保單,日後退保或分紅自然可以自由處理。但新環境下,當資金要回流內地,銀行可能要求解釋資金來源、保單資料、過往繳費紀錄及稅務申報。換言之,買入時容易,變現時未必容易。
第四層,是稅務安排。若內地稅務部門已開始關注境外投資收益,保單分紅、退保收益、保單貸款安排,未來都有可能被納入更嚴格申報範圍。高淨值人士用保險配合信託、家族辦公室,亦不代表可以逃避穿透式審查。
因此,《對外投資規定》釋放的訊號,未必是全面封殺境外投資。
相反,更可能是建立一套新的分類管理制度。
鼓勵的投資,可以走合規渠道。
限制的投資,需要額外審批。
禁止的投資,則完全封閉。
對香港而言,最重要的問題並非香港保險會否成為下一個富途。
而是北京最終會將香港保險歸類在哪一個籃子。
如果被視為合法跨境財富管理工具,香港保險仍然可以繼續受惠於內地居民資產配置需求。
但如果部份高現金價值保單、投連險或離岸財富安排,被認定具有明顯對外投資甚至資本外流功能,那麼監管收緊只是時間問題。
正如瑞銀報告所指出:
香港保險與跨境證券交易不同。
但「不同」並不等於「免疫」。
在中國資本管制與金融安全優先的新時代,真正改變的不是能不能買,而是每一筆跨境資金,都必須說得清楚、查得到來源、解釋得到用途。
這或許才是《對外投資規定》背後真正的殺著。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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