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高級入境事務助理於2019年的「太子站襲擊事件」(又稱831事件)中被捕,約18個月後接受隸屬部門會面調查,去年5月被革職。她提出司法覆核,尋求推翻公務員事務局的革職命令。高院法官高浩文昨日(1日)頒判辭指,對於她在會面中的陳述存疑,認為局方並非無理革職解僱申請人,故駁回其司法覆核申請,並要求申請人須支付答辯雙方費用。
綜合案情指,涉事的前女高級入境事務助理於被捕後,翌年8月得悉警方結案並歸還所有證物,警方告知申請人已完成調查,不會提出任何指控。
2021年2月該女助理受所屬部門會面調查就「831事件」對申請人進行面談,並在2023年5月對申請人展開內部調查,調查委員會在同年12月舉行調查聆訊。
她在聆訊時表示,因受產後記憶力衰退影響,加上愛犬離世,因此記錯被捕前乘車時曾否轉線,以及下車時身處的月台位置,才會在會面時記錯了被捕前細節,但研訊委員會不接納女助理員解釋,認為她是故意提供不實資料,公務員事務局去年5月將其革職。
法官裁決時表示,局方向公務員紀律秘書處發送的電郵提及已考慮申請人「面對寵物離世帶來的悲痛以及需關注剛出生的女兒」,這合理地顯示局方已考慮申請人提出的「產後記憶力衰退」及「睡眠不足」解釋,但仍認為她自稱「記錯被捕前發生的事」的說法站不住腳,並認為被捕一事應是難以忘記的經歷。
此外,法官指申請人在接受問話其間獲休息時間,也曾多次對於關鍵提問表示不記得,沒證據顯示她曾在記不起某些事時,仍被迫在壓力下被迫提供答案或細節。
申請方另稱,申請人可能會記得被捕的一刻,因為那是難忘的經歷,但她有機會記不起被截停前的無關緊要的事件細節,例如她乘車時曾否轉線以及下車時身處的月台位置,申請方認為局方無理地不信納其解釋。
法官認為,申請人顯然有能力或以其它方式詳細回憶她在被捕前的活動,例如申請人還能回憶起當天帶黑色襯衫的原因,是因為其男友要她帶一件備用襯衫,好讓他踢完足球后換上,這些情況與申請人所聲稱的「記憶錯誤」相悖。
法官還稱,被捕一事並非憑空發生,局方可合理地推論,被捕前發生的事可能對被捕有影響,因此也會被申請人記住,故不接納申請方的說法,最終駁回申請人一方的申請。
案件編號:HCAL175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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