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4日)公布,正陸續向宏福苑A至H座業主發出「收購建議信件」。由政府透過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為收購宏福苑業權而成立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會以掛號信件形式,將「收購建議信件」發出至各宏福苑業主提供的通訊地址,或按業主要求方式交給業主。

當局指,如業主接受收購建議,不論選擇哪個選項,均須填妥及簽署「收購建議信件」中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並在今年8月31日或之前以隨附的回郵信封,或以「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內所列的形式交回「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

就大火中未被波及的宏志閣,如在6月30日或之前,有75%或以上該座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正式確認其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反之,長遠方案將不會涵蓋宏志閣。

至於未在今年6月30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但之後決定出售業權的宏志閣業主,均須在今年8月31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

為鼓勵業主儘早接受收購,「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先後次序,會按照收到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截止日期為今年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為今年8月31日。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則依據攪珠結果排列選樓次序。

若業主在下周五(22日)仍未收到「收購建議信件」,或此前未有提供聯絡資料予「解說專隊」,可致電政府為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設立的熱線2129 8133查詢。

政府發言人說,在收到業主簽妥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後,政府會盡最大努力,按情況儘快協助完成買賣協議及轉讓手續,並在交易完成後,儘早向選擇收取現金的業主,安排發放款項,讓業主能即時於私人市場或二手資助房屋市場作出購買安排;或選擇參與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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