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派黑幫成員2020年在尖沙咀一間酒吧爆發激烈衝突,引發互毆並釀成1死3傷。高等法院近日判刑,其中一名29歲青年被裁定誤殺等4四項罪名成立,遭判處監禁11年4個月;案中負責「吹雞」增援的黑幫大佬「蔥頭」及另外5名同黨,則分別被判入獄10年4個月及10年。法官陳慶偉判刑時直言,本案審訊讓他目睹生命是何等脆弱,涉案者的行為已接近企圖謀殺。 

案情顯示,涉事樓上酒吧M1 Bar由黑幫「和X和」成員持有,唯職員則多屬另一黑幫「14X」。2020年10月6日凌晨,酒吧因疫情規例即將清場,期間兩幫人馬發生口角。「和X和」一方隨即召人到場增援,雙方隨後在場內爆發群毆並互擲硬物,最終釀成1死3傷。

被告陳政希(29歲)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以及兩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成,連同他在開審前承認的一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昨日(6日)接受判刑。法官指出,雖然本案被告並未動用鐵通等傳統武器,但現場投擲的威士忌厚玻璃酒樽等硬物,其致命程度並不比鐵槌低。考慮到陳政希在毆鬥初期便已加入,而且是有預謀犯案,最終決定判其監禁11年4個月。

至於另一批承認誤殺、傷人等4項罪名的6名被告,包括被指為主腦的大佬「蔥頭」謝展聰(34歲),以及楊鎮邦(46歲)、楊焯熙(29歲)、蔡旻龍(27歲)、黃朗祺(32歲)和許有謙(39歲),則於今日(7日)判刑。法官陳慶偉強調,本案屬於群體暴力,謝展聰身為發起「吹雞」增援的首領,罪責最重,認罪扣減後判囚10年4個月。至於其餘5名同黨,法官引用「夥同犯罪」原則,認為他們雖然參與程度不一,但罪責與其餘被告相同,各判囚10年。 

法官在庭上向眾被告語重心長地表示,他們應意識到參與是次打鬥是人生中最愚蠢的行為之一。陳官直言,他們的悔意也難以挽回一條人命,並指出有傷者至今仍受傷勢困擾,包括眼部受創。案中死者麥志健(終年36歲)當時在酒吧擔任「睇場」,在混戰中被威士忌酒樽擊中額頭,導致頭部重創,當場浴血倒地送院不治,法醫確認死因為頭部受傷。

同案另一名被告王永滐(27歲)亦被裁定誤殺等罪成,其判刑押後至5月22日處理。

案件編號:HCCC39、40/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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