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販毒集團利用社交平台非法售賣危險藥物,警方於過去一個月採取大規模執法。毒品調查科聯同各個警區於今年3月29日至4月25日期間,展開代號「沙鷗」的行動,成功偵破74宗毒品案件,共拘捕120人,並檢獲市值約2,600萬元的危險藥物及第一部毒藥。
在為期約一個月的行動中,警方共拘捕78男42女,年齡介乎12歲至69歲,當中涉及14名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士。警方透過網上巡邏發現兩個活躍於社交平台的群組,其經常刊登售賣毒品的廣告。經深入調查後,人員鎖定分別位於尖沙咀、將軍澳及屯門的3個毒品儲存倉,相關倉庫以住宅、工廈及村屋作掩飾。
警方於本月15日採取拘捕行動,搗破上述儲存倉並拘捕5名年齡介乎26至35歲的本地男女。調查顯示,該5人分別負責經營群組頻道、毒品儲存及派送工作,當中有人利用私家車派送毒品以逃避偵查。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種類多樣,包括約1.7公斤大麻花、419粒大麻油煙彈、420克大麻精、791粒依托咪酯煙彈,以及大量四氫大麻酚(THC)及大麻二酚(CBD)產品。隨着頻道被警方全面接管,相關販毒集團已遭連根拔起。
行動中被捕年紀最小的僅12歲。毒品調查科行動組高級督察陳力豪指出,販毒集團於網上以「搵快錢」及「高回報」為噱頭吸引青少年,並提供幾百元至一千元的報酬,誘使他們擔任派送員的角色。部份未成年人士更是在朋輩介紹下誤入歧途,有被捕人因管有含液態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或依托咪酯煙彈而落網,情況令人憂慮。
陳力豪強調,網上世界並非無法可依,並嚴厲譴責集團利用虛假言詞誘騙青少年成為傀儡及死士。法庭在判刑時往往會將「利用未成年人士犯案」視為加刑因素。警方呼籲年輕人切勿輕信販毒是低風險的「筍工」,否則會斷送前途。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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