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法院4月9日對19名來自中國新疆的哈薩克人案件開庭審理。該案以「煽動民族仇恨」為主要指控,庭審全程閉門進行。現場人士說,庭審不到30分鐘結束,法官將於14日宣判。
4月8日上午,案件在哈薩克阿拉木圖州塔爾迪庫爾干市舉行最後一次聽證。檢察院代表在庭上提出量刑意見,要求對超過一半被告判處5年監禁,其餘被告判處同等刑期但監外執行。
長期關注案件進展的哈薩克人權機構「阿塔珠爾特志願者組織」創辦人賽爾克堅當天上午對記者說:「控方堅持認為,這19名抗議者通過公開行動煽動了針對中國人的民族仇恨,因此適用刑法第174條。」
他介紹,該條款在哈薩克國內外長期存在爭議,多個人權組織及聯合國人權機制曾對其適用範圍提出批評。該條款通常被外界稱為「煽動民族仇恨罪」。
根據哈薩克當局指控,19名被告曾在公開場合焚燒中共國旗及中共黨魁習近平畫像,並發表針對中共政府新疆政策的批評性言論。控方將相關行為界定為針對「中國人」的仇恨煽動。
2025年11月13日,在阿拉木圖州維吾爾縣的一次集體抗議中,一批來自新疆的哈薩克族人在當地一條公路沿線焚燒中共旗幟及習近平畫像,並將相關影像上傳至境外社交平台。其後,當局逮捕參與者。19名被捕者中,包括新疆集中營目擊證人。
庭審於當地時間4月9日上午10點30分開始,11點07分結束。阿塔珠爾特志願者組織成員Asen Nursan在庭外直播庭審情況。 在法庭上,被告辯護律師對指控提出反駁。賽爾克堅說,律師當庭質疑所謂「獨立評估專家」的結論:「律師問,對中國(中共)政府的批評,是否等同於對中國人民的仇恨?對方卻將兩者視為同一概念。」
賽爾克堅表示,辯方認為,被告的言論針對的是中共政府及其政策,而非中國民眾,屬於政治表達,應受哈薩克憲法保護。
參加旁聽的一位哈薩克居民努爾別克表示,辯護律師說,被告的訴求包括關注新疆哈薩克人與維吾爾人處境,以及要求哈薩克政府重新評估與中國之間的免簽安排,均屬公共議題表達。
庭審過程採取嚴格限制措施。賽爾克堅說,案件在開庭初期即轉為閉門審理,「不允許媒體或公眾旁聽,即使是家屬,也通常只允許一人進入法庭。」
本案已歷經多次庭審,最終判決將於4月14日宣布。有學者對記者說,判決結果可能影響哈薩克在人權與外交之間的取向。
此外,一名聯合國人權機制相關官員在社交媒體表示,將關注並監督本案進展。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等機構亦呼籲哈薩克履行其國際人權義務。
阿塔珠爾特組織長期關注新疆人權議題,並協助相關受害者發聲。有觀察人士對《大紀元》表示,19人被集體起訴案已超出一般司法案件範疇,成為哈薩克在人權狀況、國際關係及國內治理方向上的一次重要考驗,其判決結果預計將持續受到國際社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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