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4月1日),美國最高法院將開會審議特朗普總統出生公民權行政命令是否違反《第十四修正案》中的出生公民權條款。案件預計6月底或7月初作出裁決。
美國公民權條款規定,凡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並受美國管轄的個人,均為美國和居住州的公民。
法庭辯論開始前,特朗普總統在「Truth Social」社媒上表示,其它國家正在向美國出售公民身份,法官和大法官對此情況不作為,就造就不了偉大的國家。
CBS最新報道對案件來龍去脈進行了最新整理。
特朗普出生公民行政令受阻 訴至最高法院
特朗普總統在第二個任期的第一天就簽署了出生公民權行政命令,要求剝奪以下兩種情況下在美出生兒童的美國公民身份:母親非法滯留美國,父親既非公民也非合法永久居民;或母親擁有合法臨時身份,父親既非公民也非合法永久居民。
根據特朗普總統行政命令,《第十四修正案》的公民權條款從未被解釋為普遍賦予所有在美國出生的人公民權,《第十四修正案》規定的出生公民權不涵蓋出生在美國但不受美國管轄的人。
行政令簽署後,因下級法院阻止執行一直擱置。去年6月,最高法院同意限制下級法官發布全國禁令的權力。
隨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和其他團體代表三名原告提起集體訴訟(三名原告的孩子去年因特朗普總統行政令面臨被剝奪公民身份的風險)。新罕布什爾州聯邦地區法官Joseph Laplante 初步認定,所有可能因特朗普總統行政命令被剝奪公民身份的兒童構成集體訴訟,阻止政府執行行政令。
特朗普政府隨後向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同時要求最高法院越過第一巡迴上訴法院,直接審查出生公民權政策。最高法院去年12月表示受理此案。
特朗普:公民權滋生非法入境和生育旅遊
特朗普政府認為,《第十四修正案》並未賦予非法或臨時居民(如持學簽、工簽或通過免簽計劃入境美國)在美國出生的子女公民身份。
司法部美國訟務次長(Solicitor General of the United States,美國副總檢察長)紹爾(D‧John Sauer)在提交給最高法院的陳述中指出,出生公民權條款僅保障「完全受制於」美國政治管轄人的公民身份,對美國負有直接且即時的效忠義務,並可尋求美國的保護。
而臨時居民很可能返回原籍國,其子女與美國缺乏足夠聯繫,不太可能與美國建立這種聯繫。至於非法移民,從定義上講就已經違法,根本就談不上建立對美國的必要效忠義務。
紹爾指出,自20世紀中期以來,行政部門一直誤讀公民權條款,刺激非法入境美國的行為大量滋生,生育旅遊也因此大量滋生。特朗普總統的行政命令目的是糾正這種誤讀,解決因出生公民權導致的非法移民、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風險和生育旅遊等諸多問題。
紹爾指出,給非法移民和臨時居民在美國出生的子女提供公民身份,是對美國公民身份意義和價值的貶值。外國人違反美國移民法,就能讓子女拿到美國公民身份,再利用子女的公民身份避免被遣返,是將合法移民置於何地?
原告:無論父母身份 只要美國出生就是美國人
集體訴訟原告律師辯稱,《第十四修正案》是基於出生保障公民權,無論父母移民身份、國籍或居住地如何,僅極少數例外情況。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等其挑戰特朗普行政命令的團體認為,根據英國普通法,公民權源於出生,對於在美國出生的外國籍父母子女,沒有居住地要求。他們辯稱,「受管轄」一詞指的是受美國法律管轄。
原告援引1844年紐約州衡平法院在「林奇訴克拉克案」(Lynch v.Clarke)中的判決。該案中,州法院裁決一對愛爾蘭夫婦在紐約臨時居留期間出生的兒童享有美國公民身份,並認定凡在美國領土出生且效忠美國的人,無論父母份如何,都是美國公民。
隨後1898年「黃金德案」(Wong Kim Ark)中,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確立「出生地原則」,認定無論父母是否為美國公民,只要在美國出生即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原告稱,特朗普政府如果認為得改變出生公民權,就應該提出憲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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