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華使於齊,冉子為其母請粟,子曰:「與之釜。」請益,曰:「與之庾。」冉子與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適齊也,乘肥馬,衣輕裘。吾聞之也,君子周急不繼富。」(《論語‧雍也‧四》)

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鄉黨乎!」(《論語‧雍也‧五》)

【註釋】

子華:公西赤,字子華,孔子早年弟子,擅長禮儀、外交,孔門七十二賢之一。《論語》中凡三見。

使於齊:一般認為公西赤這次是孔子派他到齊國去辦事的。

冉子:當是冉求。《論語》何以獨於有子、曾子、閔子、冉子此四人稱子,未能得確解,但當存疑。(錢穆)

釜、庾、秉:古代量器。六斗四升為一釜(fǔ),約合今量一斗二升八合。二斗四升為一庾(yǔ),約合今量四升八合。一斛為十斗,十六斛為一秉(bǐng),約合今量三又十分之二石。

衣:這裏做動詞,去聲。

乘肥馬:坐著由肥馬駕的車輛。不能解釋為「騎肥馬」,因為孔子時穿著大袖子寬腰身的衣裳,是不便於騎馬的。直到戰國時的趙武靈王才改穿少數民族服裝,學習少數民族的騎著馬射箭,以便利於作戰。(楊伯峻)

原思:原憲(公元前515年—?),字子思,孔門七十二賢之一。《論語》中凡二見。據說在孔子過世後,就隱居不仕。後代推崇原憲不重慾望、貧賤不能移的氣節。

九百:量詞省略,已不可考。

鄰里鄉黨:古代地方單位的名稱。五家為鄰,二十五家為里,一萬二千五百家為鄉,五百家為黨。

【討論】

此兩章,南宋朱熹合為一章。本文仍分為兩章,但連在一起講。

公西子華出使齊國,時有母在,冉有替他母親向孔子請求小米。孔子說:「給他六斗四升。」為甚麼如此之少?蓋子華家甚富,只不過因冉求之請,而少與之。意思是不應當給。事實上,如果子華家貧乏,當他出使之際,孔子自然會周濟,無須冉有請求。

冉有沒明白,請求多給點。孔子說:「再給他二斗四升。」為甚麼只增加這麼點?也是說不應當增加。冉有仍不明白孔子的意思,自行決定給了八十石(八百斗)。在當時,六斗四升能過一周,八百斗相當於一年的薪水。冉有這樣做,就是錯了,太沒分寸。

有意思的是,孔子沒有拒絕冉有之請,不直說,也沒阻止。只是當冉有給了後,孔子才教育道:「公西赤到齊國去,坐著由肥馬駕的車輛,穿著又輕又暖的皮袍。我聽說過:君子只是雪裏送炭,不去錦上添花。」

這裏,孔子非吝於財,而是教冉有用財之道,不當與則不與。為進一步闡明孔子的這個思想,下一章又講了個故事,當與則必與。

孔子在魯國當過幾年的官(相當於大夫),期間曾請門生原思當總管。孔子給原思小米九百,他不肯受。孔子道:「別推辭!這是你按規定應得的。如果你覺得有多的,就給你地方上那些有需要的窮人吧。」

這兩章,一正一反,將孔子的用財之道及教育之道,講得明白、生動、透徹,令人回味。「大抵人之取與辭受,都有個當然的道理。當與而不與,固失之吝;不當與而與,則失之濫;當辭而不辭,固失之貪;不當辭而辭,則失之矯。夫唯聖人,一酌之於義理之中,而自不致有四者之失,視世之私恩小惠,小廉曲謹者,只見其陋而已。善用財者,當一以聖人為準可也。」(張居正)

而「周急不繼富」亦成為千古名言。民間廣傳的《增廣賢文》,其中也說「求人需求大丈夫,濟人須濟急時無」。#

主要參考資料
《論語註疏》(十三經註疏標點本,李學勤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
《論語集注》(朱熹,載入《四書章句集注》)
《四書直解》(張居正,九州出版社)
《論語正義》(清 劉寶楠著)
《論語新解》(錢穆著,三聯書店)
《論語譯注》(楊伯峻著,中華書局)
《論語今注今譯》(毛子水注譯,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論語三百講》(傅佩榮著,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論語譯注》(金良年撰,上海古籍出版社)
《論語本解(修訂版)》(孫欽善著,三聯書店)
《論語今讀》(李澤厚著,中華書局,2015)
《天下歸仁——王蒙說〈論語〉》
《論語講要》(李炳南著,長江文藝出版社)
《當才子遇上論語》(明‧張岱《四書遇》,馮寧寧譯,中華書局,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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