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指「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今日(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庭上先由李卓人一方盤問鄒幸彤上周自辯時使用的「改朝換代」一詞。鄒同意支聯會內部並沒討論過該詞,這只是她對政治體制改變的個人理解,不代表何俊仁及李卓人的立場。
鄒幸彤上周五自辯時提及「改朝換代」,法庭批准被告就此話題對鄒盤問。代表李卓人的大律師沈士文引述《港支聯通訊》中的何俊仁文章,鄒幸彤在盤問下同意文章表達的是「和平革命」,形式是「由下而上的運動」,而文章所指的「改革」是由專制變向民主。
鄒幸彤亦同意何的文章中沒有使用「改朝換代」這個詞語,而且支聯會內部亦沒有使用或討論過「改朝換代」。鄒解釋,她認為可用「改朝換代」形容政治體制的一個徹底改變。
她又同意,何的文章中提及的「專政者便知難而妥協」可代表中共在民間和平革命下妥協,轉向民主的領導方式。
沈最後指出,「改朝換代」不代表何俊仁及李卓人的立場。鄒表示同意。
法庭其後傳召首名辯方證人、前《星島日報》記者蔡淑芳作供。她1989年時擔任《星島日報》的專題記者,前往北京採訪,經歷過六四事件。她回港後開始擔任支聯會義工,直至2018年離港。
鄒幸彤詢問蔡在北京時的經歷,包括「四二六社論」和「五四運動」,但法庭多次打斷,強調不會就事件作出任何嘅裁斷,只會考慮作為控罪因素的2018年中國憲法內容和2020年的《港區國安法》,鄒則指,若無相關證據如何判斷支聯會言行是陳述事實或屬於抹黑。法官李運騰表示,如果傳召該證人只為詢問1989年4月至6月發生的事,法庭會終止鄒的提問。蔡又指,她因為六四事件而面對傷痛,故回港後希望撰寫見證的報道。
其後鄒幸彤詢問蔡淑芳是否支持支聯會的「五大綱領」,蔡同意。但鄒追問蔡對「五大綱領」的理解時就被法官打斷。
另一名辯方證人、家庭主婦岑麗芳作供表示,多年來一直參加維園六四晚會,除有2年因要接機和身處大陸而沒有在場。她表示認同支聯會的「五大綱領」,並最喜歡其中的「建設民主中國」。她強調出席六四集會是為了悼念死者,參與支聯會組織的六四遊行是為了表達對死者親屬的關心。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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