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稱,對延遲繳清拖欠強積金供款和附加費的僱主,局方建議引入第二級附加費,有關供款及附加費同樣會全數存入受影響的打工仔女的強積金賬戶。局方將會就此的建議諮詢勞工團體及商會等持份者,包括附加費限期及水平,目標是在今年年中前向政府提交諮詢結果及具體建議,準備好下一步的立法工作。

劉麥嘉軒今日(29日)於網誌表示,在2025-26財政年度,就個別僱主沒有依時供款,局方每月平均發出約3.1萬張通知書,當中只有約16%的違規僱主,按要求在14天限期內繳清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費。據過往經驗,約一半的違規僱主在供款日後約4個月內,會繳清欠款及附加費。

如違規僱主持續拖欠供款及附加費,局方會採取法律行動,代受影響僱員入禀法庭循民事途徑追討欠款。每年有約1,000多萬元供款及附加費,因涉及已清盤或破產的僱主等情況而未能追回。

據現行法例,不論拖欠時間,附加費劃一按欠款金額計算徵收5%。劉麥嘉軒認為,延遲繳清拖欠供款和附加費,不但影響被拖欠供款僱員的權益,亦對一向奉公守法的僱主不公平,故建議引入第二級附加費。

另一方面,劉麥嘉軒指所有打工仔女可註冊使用「積金易」平台,查閱僱主的供款紀錄。僱主每次完成處理供款後,已註冊者會收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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