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今日(1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13天審訊,被告李卓人開始出庭自辯,強調支聯會綱領中「結束一黨專政」的含意並非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專政」是指禁制人民本來享有的基本權利,而最終國家應由誰領導,應交由人民決定。
李卓人在庭上交代背景時表示,其思想受大學時期「認中關社」思潮衝擊,畢業後投身工運及關心中國民主。他憶述1989年八九民運期間,曾代表支聯會帶同100萬元籌款赴京支援學生,目睹六四事件中死傷者被三輪車載走的場景。他在撤離時被公安扣留,簽署「悔過書」後才獲准回港。他形容,六四事件對他而言是「另一個洗禮」,而獲港人營救的經歷使中國走向民主成為他「一生的承擔」。
李卓人解釋支聯會定位時指出,其全名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核心在於「支援」國內人士主導及提出訴求的運動。他強調支聯會的「五大綱領」(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是「一環扣一環」,必須一套地去理解。
他形容,支聯會財政獨立,主要由個人捐獻和義工服務下運作,並支持「和平、非暴力」理念,一直合法行事,唯一例外是2020年六四集會,他曾在警方發出反對通會書下進入維園。
就「結束一黨專政」一點,李卓人指「專政」與民主對立,是指當權者利用行政、立法、司法所有權力介入人民政治生活,剝奪憲法應有的基本權利。他認為「結束一黨專政」是走向民主中國的先決條件或「第一步」,目的是令人民享受權利並形成公民社會。
援引中共領導人論述否認煽動顛覆
辯方在庭上引述多名中共領導人的著作或演說。李卓人表示,前中共黨魁毛澤東曾提出中國不應由「一黨獨佔政府機構」,相關說法與支聯會反對專政的觀點吻合。他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列明「權力歸於人民」,中共亦承諾讓人民「當家作主」,因此由人民決定領導者並未偏離憲法。
法官李運騰在庭上質疑,在相關語境下「一黨」必然是指共產黨。李卓人回應稱,支聯會主張的是共產黨不應「專政」,但「領不領導由人民決定」。他亦補充,由《國安法》生效至他被捕的一年多內,警方或任何人從未告知該口號違反法例或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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