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副顧問醫生李志良涉嫌於任職期間濫開藥物及偷藥供自己使用及保存,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否認控罪,今日(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法官林偉權將案件押後至5月15日判刑。
被告李志良(現50歲),被裁定2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指他於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在醫院管理局轄下伊利沙伯醫院作耳鼻喉科副顧問醫生時,在8名病人沒有應診情況下,利用他們的名義作出診症預約,並向他們處方兩種藥物,即Actifed Compound Linctus及Methylphenidate HCL,兩藥均為受管制藥物,醫院職員因而配藥,被告則取走並私自保存。
被告另被指於2016年至2020年向2名病人處方上述兩種藥物,其劑量高於2人所需,之後要求2人將過多的藥物退還給他。
林官裁決時指出,被告在警誡下招認曾不恰當處方藥物,並辯稱將藥物放在家中「看門口」,他同時承認利用次子名義取得藥物,供另外兩名有需要治療過度活躍的兒子服用。家傭作供時,指證被告安排她取藥,藥物會交予被告。另外有病人和護士作供指被告收取多開的藥物。
林官指被告為個人目的處方過量藥物,有違醫者的謹慎責任,行為令醫管局的誠信管理蒙受損失,屬嚴重失當行為,遂裁定被告罪成,並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及驗尿報告等,判刑押後至5月15日。
案件編號:DCCC 1123/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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