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周一(3月2日)正式致函國會,說明美國與以色列聯手打擊伊朗的空襲行動,以及美方採取軍事行動的正當性。
根據特朗普致參議院臨時議長格拉斯利(Chuck Grassley)的信函,美軍對伊朗境內多個關鍵設施進行了精準打擊,目標涵蓋彈道導彈基地、海上布雷設備(maritime mining capabilities)、防空系統以及指揮控制中心等,並擊斃了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Ali Khamenei)及多名軍事領導人。
特朗普指出,此次行動的核心目的在於保護中東地區美軍與美國國土安全,並確保霍爾木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的海上貿易航行自由,同時維護包括以色列在內的盟友利益。
外交手段失效 威脅達臨界點
特朗普在信中詳細說明了採取軍事行動的動機。他表示,儘管政府曾多次嘗試透過外交途徑解決伊朗的惡意行為,但德黑蘭「對美國及其盟友與夥伴的威脅已到了無法再坐視不管的地步」。
他強調:「我指示這項軍事行動,符合我保護美國人及美國國內外利益的責任,並有利於美國國家安全與外交政策利益。」
儘管特朗普並未詳細說明,但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Benjamin Netanyahu)周一接受媒體採訪時,闡述了發動「史詩之怒行動」(Operation Epic Fury)的緊迫性。他指出,若不立即行動,伊朗的核武與導彈計劃將在數月內進入地下掩體,屆時將難以摧毀,對美國、以色列及全球安全構成無法挽回的威脅。
美國駐聯合國大使沃爾茲(Mike Waltz)也表示,在美國發動空襲前,伊朗已非常接近擁有核武。他表示,伊朗藏匿了高濃縮鈾,且可能在「數周內,最多一個月內」將其轉化為核武器。
強調法律依據與平民保護
在法律層面上,特朗普重申他是依據憲法賦予的三軍統帥權力行事,並遵循《戰爭權力法》的要求知會國會。
他特別說明:「這些打擊未動用美國地面部隊」,且這次任務「在計劃與執行上,旨在最大限度降低平民傷亡、遏阻未來攻擊、瓦解伊朗的惡意活動」。
依據《戰爭權力法》(War Powers Resolution),總統在部隊投入敵對行動後必須通知國會。若國會未正式宣戰,軍事行動通常應在60天內結束,但總統有權書面申請延長30天。
後續行動規模仍是未知數
針對中東局勢的未來走向,特朗普坦言:「目前還無法預測軍事行動的完整規模和持續時間。」
他補充,美軍目前已維持戒備狀態,準備好在必要且適當的情況下採取進一步行動,以確保伊朗政府不再對國際社會構成威脅。
儘管去年6月,美軍在一次精準空襲中已摧毀伊朗的核濃縮設施,但特朗普在信中指出,伊朗政權仍持續尋求擁有核武,並依然是全球最大的恐怖主義資助國之一。
「儘管『午夜之錘行動』(Operation MIDNIGHT HAMMER)取得成果,伊朗政權仍持續尋求取得並運用核武的途徑」,信中寫道,「其部署的彈道導彈、巡航導彈、反艦導彈及其他導彈,不僅對美軍、商船及平民構成直接威脅並發動攻擊,更波及我方盟友與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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