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發生後,為提升相關監管機制,政府計劃進一步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將提高有關「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會議」的出席及投票門檻,藉此推動更多業主親身參與重大決議,減少潛在爭議,加強保障業主的權益。例如在大型維修工程引入「出席及親自投票門檻分級制」,金額愈高的項目,業主出席及親自投票的門檻也要相應提高;又建議改革「授權票」制度,按屋苑的單位數量,為持有「授權票」設上限,並要公開張貼已委任代表投「授權票」的業主單位名單。

根據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大埔宏福苑大火提高了社會對大廈管理的關注,政府會果斷地深化制度改革,以協助業主提高大廈管理質素。而相關修例是根據火災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所提出的建議,預計會針對五大方向進行改革,包括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的決定、委任代表文書、利益申報、會議程序,及主管當局權力。

在授權票制度方面,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早前表示,難以取消授權票,因對移居海外和年紀較大的業主仍有作用,但承諾將提升監管,例如在授權票上增加限制。

民青局建議設立限制持有代表文書的上限,若單位數目為50個或以下,每人僅可取得一份業主簽署的委任代表文書,即授權票,若超過50個單位,則每人可取得的授權票數量不得超過業主人數的2%或20份。

在出席及投票門檻方面,關於「第2類大額採購」,建議增設「親自投票」門檻,由業主人數的5%或100名業主(以較少者為準)親自出席會議投票;而「大型維修工程採購」,則引入出席及親自投票門檻分級制,即金額愈高的項目,所需業主出席及親自投票的門檻也相應提高。

「第2類大額採購」是指採購的價值超過(或相當可能超過)過去3個財政年度的平均年度開支款額的20%;「大型維修工程採購」是指每個單位所佔的維修工程價值平均超過(或相當可能超過)30,000元,而維修用作修理、更換、保養或改善有關建築物的任何公用部份。

當局又計劃要求法團向工程顧問及承辦商提供指定申報表格,以披露雙方的利益關係,並向全體業主公開。

另外,對於有意見提出屋苑應設立「強制維修儲備基金」,提前為未來的維修作好資金準備,局方認為會增加業主的經濟支出,將聯同相關決策局及部門研究和諮詢公眾,之後再作考慮。@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