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某頭部券商原保薦代表人,因突擊入股獲利200萬元(人民幣,下同)而被控方量刑10年的消息,引發資本市場強烈關注。同時,對保薦人「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認定也引發質疑。

頭部券商資深保代「突擊入股」 或面臨10年刑期

《每日經濟新聞》周二(12月9日)報道,資本市場傳來消息,某頭部券商投資銀行業務管理委員會執行總經理、保薦代表人杜鵬飛,因在振華新材IPO項目中涉嫌突擊入股,被控方以「受賄罪」提起公訴。儘管涉案金額為410萬元,杜鵬飛個人分得約200萬元,但控方建議的量刑卻高達10至11年。

保薦代表人(簡稱「保代」)是指在中國證券市場中,由具有保薦資格的證券公司委派,具體負責股票發行上市保薦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的個人,是連接擬上市公司與證監會的「擔保人」和「推薦人」,在關鍵文件上簽字。

報道稱,有知情人士對此表示,該消息基本屬實。「財新網」近日也對此事作了報道。

大紀元記者查詢貴州振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振華新材」)的「首次公開發行並在科創板上市」的招股說明書發現,保薦人(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杜鵬飛、李波,簽字日期:2021年9月8日。

據公開消息,該案件已於2025年10月下旬一審在齊齊哈爾龍沙區法院開庭審理。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尚未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中信建投證券是一家國資控股的券商。公司主要股東有:北京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及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等。

券商保薦人是「國家工作人員」?

「財新網」上述文章稱,券商投行的保薦代表人在保薦擬上市公司過程中,藉助代持方式突擊入股,待企業上市後股價飆升悄然賣出,這類違規案件在A股市場不算鮮見。但保代通常面臨的是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及證券市場禁入等行政處罰,進入刑事司法程序追責者寥寥。

保薦代表人低價突擊入股的案件原本均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簡稱「非公受賄」)判處,但近期有保薦人被指控涉嫌受賄罪,主體身份對應《刑法》中的「國家工作人員」,量刑翻倍,實屬罕見。

不過網民們對保代「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認定普遍不贊同。

「CJCX」說,「福利待遇方面又不算國家工作人員了。」

「冷靜的獅子」說,「擴大認定範圍,泛化理解國家工作人員,將國有控股企業的一般工作人員也確定為從事公務人員,必將反噬國有金融機構和企業的人才吸引和培養,有點可怕!」

「雲瑞」說,「那些貪腐過億,且給國有資產、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更巨大損失的巨貪,很多判刑不過十幾年;而這位普通職員獲利200萬,入股價格按照國資法定評估程序、合理公允,且幾乎沒有帶來實質損失和傷害,只是入股身份有問題,也是十年?這是『法律下人人平等』麼?」

隱秘的利益鏈

《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指,為了掩人耳目,杜鵬飛未親自出資,而是聯繫了一位熟識的上市公司職員劉飛。劉飛隨後出資150萬元,將資金轉入指定的代持帳戶,股權則登記在振華新材某老股東名下。值得注意的是,過程中二人未簽署任何書面協議,僅口頭約定:若未來股票上市產生收益,二人平分。

2021年9月,振華新材以11.75元/股的價格登陸科創板。2022年9月首批限售股解禁時,股價在50元左右。代持帳戶開始陸續減持,最終合計實現收益約410萬元,劉飛將其中約200萬元通過代持人轉交給了杜鵬飛。

杜鵬飛在案發前曾主持或參與了多個重要的資本運作項目,包括振華新材、思維列控、大參林的IPO項目,以及香雪製藥配股和公司債發行、華鋒股份可轉債、雷科防務非公開再融資項目。

直到2024年11月,振華新材發布公告稱,原保薦代表人杜鵬飛因工作變動,不再擔任公司保薦代表人。

廣發證券前保代「突擊入股」獲利4000萬被判2年半

杜鵬飛並非券商保代人藉助「突擊入股」獲利的個案。2019年5月28日,上海二中院公布的一封刑事裁定書顯示,2009年時任廣發證券投行部總經理的鈕華明等三人在東方國信上市前突擊低價入股,待解禁後拋售獲利達4000餘萬元。鈕華明等三人被判犯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0個月至緩刑21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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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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