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3月13日),一位聯邦法官否定了司法部的立場,堅持認為一名被告是由於在距離華盛頓特區數百英里外的肯塔基州家中非法持有槍枝而定罪,因此不適用於特朗普總統對「1月6日事件」參與者的赦免。
美國地區法官達布尼·弗里德里希(Dabney Friedrich)認為,儘管被告丹·威爾遜(Dan Wilson)是因為「1月6日事件」而遭到搜查,並在搜查過程中發現了犯罪證據,但並非因為「1月6日事件」被定罪。
司法部的立場是,威爾遜因為無辜捲入「1月6日事件」而遭到調查,儘管在調查期間發現了其它犯罪證據,也應該得到赦免。法官則認為,司法部的立場與特朗普在就職首日發布的行政命令中「明確無誤」的措辭「相矛盾」,該命令赦免了約1500名因參與暴亂而被定罪的人。
弗里德里希指出,特朗普行政命令註明:該命令適用於「因2021年1月6日在美國國會大廈或其附近發生的事件而被定罪的個人」。她據此認為,該行政命令不適用於當局在調查「1月6日事件」過程中發現的與「1月6日事件」無關的其它罪行。
弗里德里希認為,「僅僅因為使用的搜查令是『1月6日事件』搜查令就認為搜查中發現的任何類型的犯罪,無論犯罪發生在何時何地,都適用於特朗普總統先前發布的『1月6日事件』赦免令,都應被赦免,這是無視理性。」
弗里德里希法官已撤銷了對威爾遜「1月6日事件」的指控,但命令丹‧威爾遜就其非法持槍的罪名向監獄報到。弗里德里希此前曾判處威爾遜五年監禁。在周四的一份命令中,弗里德里希法官給予威爾遜立即向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就她的赦免裁決提出上訴的權利。
在特朗普就職典禮日赦免令發布後的幾周內,有一千多名參與國會事件的人被赦免,司法部還下令撤銷對數百人的未決案件。然而,「1月6日事件」被定罪者的支持者發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運動,要求檢察官們對特朗普的赦免令採取寬泛的理解。
最近幾周,司法部提出了新觀點,表示與該機構領導協商後,確信特朗普總統希望一併赦免聯邦調查局在「1月6日事件」調查期間搜查房屋時發現的其它犯罪。弗里德里希對檢察官如何確定哪些不相關的指控屬於赦免範圍感到困惑,她說司法部沒能給出「令人信服」的解釋。
(本文參考了POLITICO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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