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一輛沒有載貨的貨車在經過福建省南安市一村莊時被強制收取了1000元人民幣的「捐款」,該消息登上了百度2月26日熱搜。

2月24日,有網民在大陸社交平台上發帖稱,自己在駕駛沒有裝貨的農用汽車經過南安市水頭鎮仁福村東嶺自然村時,被村委會強制收款1000元。他展示的現金收據顯示,收款單位為南安市水頭鎮仁福村東嶺自然村老年協會。該發帖人還稱,報警也不起作用。

該網民2月25日對極目新聞表示:「就是空車路過他們村莊,說大車進去了要交錢。第一次聽說走村莊路要交錢的。發票沒有,就開了這個協會的收據。」

該網民感嘆:「是被強制捐款的,好難啊!」該司機解釋稱,他發影片也是為讓其他司機避雷:「這年頭,錢真不好賺。發出來只是想讓更多的人看到,不希望還有人被強制交錢。」

2月25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聯繫南安市水頭鎮水頭社區,社區一工作人員表示:「這個要找仁福村問一下,我不清楚。」

對於村民能否上路攔車要求所謂「捐款」,南安市水頭鎮政府一工作人員對該媒體稱:「收費蓋的章子,這個我們也不清楚,我們也要去了解一下到底是怎麼回事。」

另據封面新聞2月25日詢問水頭派出所,一工作人員表示,此事是一起「貨車進村」糾紛。處理結果顯示,發帖人的貨車駛入村中被村民發現,認為其損壞了村莊道路,要求賠償,隨後發生衝突。出警民警到達現場後進行調解,最終被村民強制要求「捐款」1000元。

對於網民質疑自然村老年協會可否強制收費問題,水頭鎮仁福村第一書記黃再星告訴封面新聞,網民被收取的1000元實為村內規定的罰款,村莊進口處有警示牌,告知拉貨車禁止進村,「違者罰款一千元」。

至於發帖網民的貨車是否損壞了村莊道路,黃再星稱他無法確認現場情況;而對於該筆罰款的去向,他稱「可能要用於修路」。

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法院特邀調解員許涵林就此事對封面新聞表示,東嶺自然村老年協會無權收取1000元,罰款屬違法行為。若此次事件定性為民事賠償,村集體需證明實際損失,司機可以自願去賠,不能強迫賠償。同時,賠償也應由村集體收取,並開具相應發票,而不是僅寫一張收據。

此事披露以後,引發網民不滿。

「欣職澳b」表示:「這哪是捐款啊,簡直是『路霸』行為嘛!得好好查查!」

「柳五柳五」也說:「類似車匪路霸,應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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