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中共四川省政協前副主席楊克寧因受賄、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被判刑16年。
根據官方指控,楊克寧斂財超過20年。2003年至2023年,楊克寧利用擔任四川省阿壩州壤塘縣委書記,阿壩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阿壩州政協主席,阿壩州委副書記、州長,四川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7,223萬多元(人民幣,下同)。同時,他還在2008年至2010年,非法獲取槍枝、彈藥存放於住處,情節嚴重。
楊克寧因此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以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兩罪併罰被判決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款400萬元。
現年63歲的楊克寧2023年1月於四川省政協換屆時卸任後,同年11月16日被查,成為中共二十大後落馬的四川「首虎」。2024年5月,楊克寧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官方通報稱,楊克寧懶政怠政,主動「躺平」,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並搞權色交易、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此外,楊克寧任阿壩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還曾因積極跟隨中共前黨魁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海外明慧網列入追查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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