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名騎手接到華為調貨的單子,配送完成後,店家通知他,包裝破損,影響二次銷售,索賠15,000元(人民幣,下同),最終賠償3,000元,引發網絡關注。

據浙江廣播電視集團旗下《1818黃金眼》報道,1月16日,閃送平台騎手李先生接了一個訂單,幫杭州一家華為體驗店送一台平板電腦到另一家店。

李先生接單時,一個標有「HUAWEI」的白色手提袋裏放著一個紅色外包裝的產品。李先生將其放在外賣箱裏進行閃送。單子完成後,李先生剛走出店門口,店員發現外包裝有破損,並稱瑕疵影響產品二次銷售,要求李先生賠償15,000元。

(網絡截圖)
(網絡截圖)

李先生表示,在運送過程中沒有掉落,可能是被外賣箱上掛飲品的鉤子鉤到。

平台凍結了李李先生卡裏的2,400元,並限制其接單權限,要求他補繳13,000多元。之後平台稱,與門店協商後,對方做了讓步,賠償2,000元就夠了。然而1月24日,平台直接從他帳戶上扣了3,000元。

(網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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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些疑問,平台說賠2,000元,怎麼扣了3,000元?平台稱,3,000元就是給門店的賠償費。於是,他找了媒體記者一起前往門店想問個清楚,門店店員表示,不清楚、不知道,不接受採訪。

此事隨即引發網絡熱議。

科技博主、微博大V「霜葉」發博文說,「我知道數碼圈掐得厲害,但這事我們就談談道理。

「首先,這破損肯定是騎手責任。他應該賠償。但有必要讓人家賠15,000麼?就算最後改成3,000塊,有這個高額賠償的必要嗎?

「這麼個塑膠膜的小破損,放在店裏,賣的時候給顧客說:『不好意思,剛才拿的時候刮破了,給您優惠100塊/200塊,您看行嗎?』能有五個顧客的話,總會碰到個不在意這點塑膠膜的願意接受吧?」

「讓騎手賠個200塊,足夠彌補了。都是底層打工人,何苦這麼為難人家……」

香港《文匯報》高級記者「凱雷」發博文直指,「杭州的華為體驗店,運送一個平板電腦,23.98的運費就敲詐1.5萬,……為富不仁,這都是典型代表。」

影片博主、微博大V「袁國慶」表示,「華為這款平板電腦多少錢?外包裝破損居然被索賠一萬五,這完全是敲詐勒索吧!作為消費者,如果買華為平板電腦不要包裝,是不是可以便宜3,000元? 」

數碼博主、微博大V「石頭搞機」說:「破損賠償是應該的,但前提是影響到產品的價值了,就問你一個外包裝的膜破了一點點,幾乎影響不到二次銷售,更不會影響裏面的產品,是如何被要求賠償1.5W(萬)的?這個產品價值多少?還有,網購產品哪怕拆封不想要了,都可以七天無理由,破了點膜就要賠償那麼多……」

網民「歷史轉折中的小板」說:「作為半個業內人士講一下,這種包膜,每個店裏都有幾百,套上去,熱風槍吹一下,大概3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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