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維權人士吳遠秀被北京公安哄騙去領取文件而遭綁架入獄三年,2024年出獄後向榆林市中院提出申訴遭駁回,最近,她再向陝西高院提出申訴也被駁回。
遭北京警方和陝西地方聯手綁架構罪入獄
吳遠秀因合同糾紛案長期在北京維權。2021年10月28日北京公安人員謊稱她的一個案件有文字回覆,要她親自去領取。她才離開公安局不久就遭當地榆林市六名政府人員綁架,隨後被以「尋釁滋事罪」投入監獄關押三年。她說,她在獄中遭刑訊逼供、虐待,曾住院一個多月。
2021年11月4日,獄警對吳遠秀刑訊逼供,打斷她左胸骨、腳踩她的頭,導致耳朵聽力下降很多;還用手掰著她的眼睛不讓睡覺。看守所的所長帶了幾個大漢威脅她說,「看守所一年有兩個以上死亡名額,你在我這裏死亡很正常。」
她被和毒犯關在一起,給她帶腳鐐手銬並雙手吊起來,她的大拇指被吊爛很深一個洞,至今手大拇指還是麻木的。
兩次申訴冤獄被駁回
2024年10月18日出獄後調養了一下身體,吳遠秀才打起精神來控訴這些年被北京公安打壓迫害的遭遇。
2024年12月18月,吳遠秀向陝西省榆林市中級法院申訴「被莫須有罪名入獄」,審理法官左小寧既不准錄音錄像也不給審理筆錄,駁回她的申訴。
吳遠秀再向陝西省高院申訴,為了作為憑證,她要求全程錄音錄像,依據憲法法院法官必須接受人民監督,同時依法作為公平正義的審判依據。不過,這次陝西高院再次駁回她的訴求。
吳遠秀表示,「我維權是因為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政府官員胡作非為少批多徵土地,我家的治理流沙的樹木,青苗,沒有得到合法的補償,並層層找領導解決問題未果,才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路。我的事不涉溓國家機密,依法要求高院公開公平公正審判。」
吳遠秀的好友、維權人士小王表示,「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公檢法涉嫌濫用職權,捏造事實誣告打擊報復吳遠秀,陝西省高院裁定的駁回申訴通知書根本是一張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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