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與另外六名「非白衣人」,上月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早(1月22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法官陳廣池在求情開始前,先重申他的「兩個颱風」論(即721元朗站有「兩場暴動」,分「上下集」,「下集」在月台發生,「上集」是本案,在大堂),說:「法庭好刻意、好仔細講出構思,就係兩個颱風嘅形成,同埋簡化咗個概念,令人哋容易(理解)關於上集下集嘅分界線。」(見《集誌社》報道:https://t.ly/aieoz)

隨後陳廣池又表示以「前無古人做法,(在裁決書)夾附咗146張照片」,指「呢146張相片刻意地擺上嚟支持法官文字上裁決,希望大家能留意到」云云。但我特別留意到的,反而是陳廣池這天講了多次「刻意」。何謂「刻意」?就是說你「挖空心思」做某些事。

陳廣池說「呢146張相片刻意地擺上嚟支持法官文字上裁決」,自誇「前無古人」,實在令人失笑。之前法官為什麼不這樣做?因為他們有自信,認為判詞光靠文字已有足夠說服力,根本無需畫蛇添足「看圖作文」。如今陳廣池要「刻意」附上許多照片支持裁決,自以為「有圖有真相」,實際上卻是曲線承認自己的判詞理不直、氣不壯。

事件真相,有直播,有報道,是不必「刻意」解釋的。

721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案,在普通人看來,就僅僅是「一場」白衣人暴動,不是「兩場」。證據?全港大多數市民的眼睛就是證據,2019年新聞都是證據。你大可翻查當時報道,當時輿論,甚至當時政府的說法,均聚焦於白衣施襲者的暴動,除非你有陰陽眼,否則根本看不到什麼「兩個颱風」。現在陳廣池所講的故事,把白衣人暴動一分為二,的確是挖空心思、「刻意構思」出來的。

大家更可能忘了,林卓廷其實是在2020年8月26日才被警方以「暴動」罪名拘捕的。也就是說,案發一年後,警方才忽然拍一拍腦袋,發現所謂「第二個颱風」。根據《蘋果日報》2020年8月報道,林卓廷在721後一直以受害人身份,協助警方追緝白衣人及幕後主腦,而警方亦曾回信給林卓廷,指他「盡了市民的責任,向警方舉報這宗嚴重罪行,謹此致謝。」

重溫以上舊聞,再看看今天陳廣池所說的話,你應該倍感荒唐吧?香港警察原來一開始也看不出有「兩個颱風」,還向一個「暴動犯」寄感謝信——應該是因為港警不夠「刻意」,或尚未有「刻意」把林卓廷關進監獄的計劃。

事實就是事實,有目共睹,無需花心思包裝;只有虛假的東西,才需要「刻意」構思和宣揚。像「磁石效應」和「兩個颱風」這兩個深入民心的詞,的確要靠法官挖空心思才想得出。然而我由此記得的,並非林卓廷等人的罪行,而是陳廣池「前無古人」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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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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