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證監局通報,「深圳5米深坑裏,挖出377箱會計資料的處罰結果」,*ST長方及相關責任人將被重罰。

據深圳證監局1月10日晚公告,決定對*ST長方控股子公司長方集團康銘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康銘盛)多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

「*ST長方」全稱為深圳市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LED照明光源器件和LED照明產品的研發設計和生產銷售。

公告顯示,2015年4月,*ST長方以支付現金和發行股份等方式購買李迪初等人持有的康銘盛60%股權,康銘盛納入*ST長方合併報表範圍。

1月11日,《每日經濟新聞》報道,2017年12月8日,*ST長方與李迪初、聶衛、彭立新、肖業芳等29名自然人股東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以現金方式購買康銘盛35.7454%股權,李迪初等人承諾2018年至2020年度康銘盛淨利潤不低於1.25億元、1.4億元、1.55億元。

期間,康銘盛控制權長期掌握在李迪初等原管理團隊手中。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響,康銘盛未完成業績承諾,*ST長方與康銘盛就業績補償款金額產生了分歧。

此後,*ST長方多次與康銘盛創始人、原執行董事李迪初及其原管理團隊就加強對康銘盛管控等事宜進行交涉。

2021年*ST長方年度發布報告,又曝出1.68億元的大額返利等事項。2022年6月,*ST長方召開董事會罷免李迪初在康銘盛擔任的執行董事職務。

李迪初公開反對罷免決定。雙方因爭奪康銘盛財務憑證資料等事件,進一步爆發衝突。

綜合陸媒報道,2023年2月,*ST長方被曝出在康銘盛江西子公司廠區的荒坡上掩埋的會計原始單據、生產經營等資料被查獲,共挖出377箱會計原始憑證資料等,掩埋資料的坑長約9米、寬約5米、深約5米。

事件發生後,康銘盛和*ST長方先後被深圳證監會立案調查。

深圳證監局在今年1月10日的公告中稱,康銘盛當時的時任高管:執行董事李迪初、財務總監彭立新、副總經理廖聰奇存在銷毀、隱匿檢查要求提供的文件資料,未按要求提供財務系統相關數據,提供虛假返利相關材料的違法事實。

因此決定對3人責令改正,並分別處以100萬元的罰款。

公告還稱,康銘盛通過銷售返利不入賬等方式,虛增利潤和應收賬款。決定對*ST長方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數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的罰款。

同時擬決定對李迪初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有遼寧網民表示:這事暴露出內控漏洞。如果審計嚴格,財務透明化,搞財務共享,讓帳目清清楚楚,誰還敢這麼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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