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一名前行政主任,涉嫌在2018年至2021年期間,收受14名家長和商人合共逾64萬元賄款,協助他們的子女入讀該校幼兒班。該前行政主任今日(23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承認9項受賄及串謀受賄罪。暫委法官陳慧敏將案件押後至同案審結後判刑,期間被告可繼續保釋。

本案涉及15名被告,首名被告為林珍妮(54歲,英基時任行政主任);13名家長和1名商人包括黃薏娗(44歲,前稱黃詠雯)、劉映均(42歲,前稱劉慧德)、馬賢文(35歲)、李洁冰(45歲)、林泯希(41歲)、張珈銘(41歲)、徐惠謙(39歲)、江靜雯(44歲)、蔡慧妍(38歲)、李俊朗(37歲)、黃美雪(37歲)、麥偉琪(41歲)、朱霜叶(33歲)以及蕭裕邦(45歲,商人),合共被控18項賄賂罪名。

林珍妮今日於庭上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5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其餘代理人索取利益等4罪獲准存檔法庭。庭上透露,同案被告已排期下月14日開審,林珍妮將擔任控方證人,將指證不認罪家長。

控罪指,林珍妮於2018年9月4日至2021年3月1日期間,從黃美雪、麥偉琪、葉麗雯、朱霜叶接受利益,即接受兩次2萬元、分別一次5萬及10萬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林珍妮於2019年9月7日至2021年8月1日期間,分別與黃薏娗、劉映均及馬賢文、李洁冰、徐惠謙及江靜雯串謀,使林分別接受3次10萬元、一次5萬元及一次若干金額港幣。

林珍妮於2011年加入英基,擔任該幼稚園行政人員,負責處理幼兒班的入學申請。每年9月,英基展開中央入學申請,為下學年招收新生。英基收到入學申請後,會邀請家長及其子女面試,若通過面試,林珍妮會根據優先取錄類別和隨機編號,以電郵方式把入學合約發給有關家長。

在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間,林與9名家長商討其子女的申請事宜。某名家長的女兒在面試後被列入候補名單,該家長詢問申請進展並要求獲得學位,林表示可以安排,但需收取2萬元作為報酬,對方同意支付。

林珍妮把相關合約發送給該家長,並告知學位已安排,但當時有101名申請人的優先次序高於其女兒。該家長以電話指示林到某餐廳,在桌子上取走一個裝有2萬元現金和蘋果批的紙袋。

另一名家長因遲交兒子的入學申請,林珍妮告訴中間人該家長需支付10萬元。該家長與中間人開車前往幼稚園,在門口交給林一個裝有30萬元現金的公文袋及一個蛋糕的紙袋。林將其中20萬元退還給中間人,自己保留10萬元。

此外,控方展示訊息表示,中間人曾告知該家長可幫助他們「走後門」,費用會低於購買學校債券。林珍妮還曾經在家長的住處和香港公園的女廁交代款項。

案件編號:DCCC 703/2022、DCCC 603/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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