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MIRROR紅館演唱會發生巨型屏幕墮下事故,導致舞蹈員受傷。3名涉事工程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職員,涉虛報懸掛設備重量,否認串謀詐騙等罪,案件今(22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5天審訊。控方今日(22日)傳召演唱會導演及舞台設計師作證,兩人均表示曾參與討論懸掛屏幕的會議,並指出懸掛12塊屏幕會導致超重,後來改為懸掛6塊屏幕。
被告吳凱瑩(41歲)、林志華(60歲)及梁耀祖(48歲)各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
控方證人、涉案演唱會總監林浩源(fran9)今日繼繼作供,表示自己從事演唱會監製已有廿多年,曾負責容祖兒和鄭秀文的表演,但今次是他首次負責12人組合的演唱會,也是首次使用可旋轉的LED屏幕。
辯方盤問林浩源時展示了梁耀祖的名片,指出梁是「廣域策劃有限公司」的員工,林浩源回應稱,不確定梁耀祖是否在「藝能」工作。
控方證人、涉案演唱會的舞台設計師周淑貞供稱,LED屏幕的相關工作由工程分判商「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另一間公司「ITP」負責,其中「協興隆」需要確保鋼索與絞車系統能夠支撐場內的LED屏幕。
周憶述,在籌備演唱會期間曾與被告吳凱瑩、林志華及相關工程分判商開會,演唱會起初計劃懸掛12塊LED屏幕,並估算每塊LED屏幕連同鐵框的重量約為500公斤。而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出,「藝能」申報的屏幕重量為272公斤,實際重量則約745公斤。
周淑貞稱,被告吳凱瑩經常與製作團隊聯絡,擔任「溝通橋樑」,而被告林志華則更多提供技術建議,例如裝置是否過重;梁耀祖則負責在會議中使用電腦進行重量的初步估算。周淑貞指,吳和林曾出席另一個討論由12個屏幕減至6個的會議,但她不肯定梁耀祖有否出席,「藝能」稱整體懸掛物過重,會議同意改用6塊屏幕。
控方證人、涉案演唱會的演唱會導演鄭宇軒同樣供稱,最初演唱會計劃懸掛12塊LED屏幕,因為MIRROR有12位成員。不過,「藝能」工程認為懸掛設備過重,最終決定改為6塊雙面屏幕,這樣依然能夠顯示12人的影像。
鄭憶述在籌備MIRROR演唱會期間,正值疫情後剛剛恢復演唱會之時,他與吳凱瑩及林志華也同時參與其他演出。鄭表示,製作團隊會先提供設計方案給「藝能」,然後由「藝能」回覆是否可行;他形容吳凱瑩和林志華是「藝能」的主要聯絡人,互動較為頻繁,而梁耀祖則負責在會議上使用電腦開啟設計圖,討論設計的可行性。
審訊將於明日(23日)繼續。
案件編號:DCCC29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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