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10月14日),前總統特朗普的律師們向位於曼哈頓的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要求將特朗普在紐約州遭定罪的「封口費案」移交聯邦法院。此舉將使特朗普一旦重返白宮,能夠結束該案的起訴。

當天,特朗普的律師團在辯護詞中援引了美國最高法院7月的一項裁決,稱前總統不應因其任期內官方行為而被起訴。他們說,在「封口費案」中,陪審員不當地將特朗普擔任總統期間的官方行為視為證據。

7月1日,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前總統特朗普在任期內的一切官方行為均享有豁免權,至於哪些行為屬於官方指責範圍則交由下級法院裁定。這被視為特朗普取得的一項重大法律勝利。

特朗普的律師托德‧布蘭奇(Todd Blanche)和埃米爾‧博夫(Emil Bove)在訴狀中寫道,檢察官「在大陪審團訴訟和審判中利用官方行為舉證違反了憲法,並威脅到所有未來總統履行這一職責的能力」。

特朗普的律師們稱,該州的指控侵犯了美國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

作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將在11月5日美國大選中與民主黨總統候選人賀錦麗(Kamala Harris)角逐總統大位。如果獲勝,特朗普可尋求赦免任何聯邦判決,或要求新任司法部長撤銷聯邦法院針對他的任何未決刑事案件。然而,州指控不在總統赦免範圍內,也不屬於聯邦司法部的管轄範圍。

根據美國法律,針對聯邦官員提起的民事或刑事案件,如果與他們在任期間的職責有關,則可移交聯邦法院審理。

今年5月30日,紐約州針對特朗普的「封口費」案的審理中,陪審團裁定特朗普為隱瞞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期間向一名成人電影女演員支付13萬美元「封口費」一事,偽造商業記錄,所涉及的34項刑事指控全部成立。特朗普由此成為有史以來第一位被判重罪的美國前總統。

「封口案」的主審法官——美國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胡安‧梅爾昌(Juan Merchan)9月6日宣布,將「封口費」刑事案判決日期推遲至11月26日,即11月5日美國總統選舉投票日三周後,以避免任何政治動機的嫌疑。

在周一的法庭文件中,特朗普的律師再次對監督審判的梅爾昌表示擔憂,譴責他向特朗普發出的禁言令,並對該法官的女兒在一家為知名民主黨人工作的數字公司工作提出異議。梅爾昌和州上訴法院拒絕了特朗普律師團多次提出的迴避請求。

8月底,特朗普曾請求聯邦法院介入「封口費案」,但未獲成功。聯邦地區法官阿爾文‧赫勒斯坦(Alvin Hellerstein)拒絕了特朗普將「封口費案」移交給聯邦法院的請求,認為該審判涉及「行政權力範圍之外的私人、非官方行為」。

如果第二巡迴法院裁定特朗普敗訴,特朗普律師團可以繼續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封口費案」由民主黨人、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Bragg)辦公室提起。該辦公室尚未對最新進展作出回應,但此前曾以擾亂訴訟程序為由多次反對特朗普轉移法院。#

(本文參考了路透社和《國會山報》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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