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自本月22日起生效,一名的士司機被法庭裁定干犯三項相關表列罪行,包括濫收車費、兜客,以及沒有將計程錶設定在記錄位置,合共記10分。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何志強今日(30日)表示,很多時的士司機和乘客出現爭拗,例如行程問題,司機就會被投訴,有可能會被記分,因此有不少的士司機,都對記分制感到擔心。

何志強今早在一個港台節目表示,對於一些經常有違規行為的司機,即使有沒有記分制,業界都同意需要處罰。而對於今次被扣10分的個案,他就認為,如果是慣犯包括去山頂纜車站、尖沙咀等地劏客,應該重罰,甚至停止的士駕駛執照。

不過對於最新的《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何志強就表示,因為駕駛人士本身已經有記分制,現在又加多個的士違例記分制,令到很多的士司機害怕,因為隨時都會有人記分,所以很多的士司機都反對這個違例記分制。

何志強就認為如果雙方都有投訴機制,對司機來說會比較公平。他又建議在車廂內安裝錄影系統,相信大部份車主都同意安裝,可以了解乘客和司機雙方的溝通經過,以便判斷對錯。

對於安裝車廂內的攝錄系統是否可行,運輸署方面就表示,政府正在研究探討建議的可行性和相關事宜,包括是否能夠有效保障的士司機和乘客,私隱方面的考慮,裝置的安裝,日常開支費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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