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美國將軍的搖籃」的西點軍校,200多年來,在其嚴明的校訓、軍規中都寫著要「無條件執行、工作無藉口」,但卻鮮有人知道,近些年來,「拒絕服從不正當命令」成為西點軍校的一門道德哲學必修課。

西點軍校為甚麼把「拒絕服從不正當命令」納入道德哲學必修課呢?

1992年東西德統一後,著名的「柏林圍牆守衛案」在柏林法庭開審。法庭上,四個曾經是柏林牆的東德守衛接受審判。辯護律師稱,這些年輕的士兵是執行命令的人,他們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

然而這一辯護並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因為類似的辯護已有先例。早在二戰後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各國政府就達成共識: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是奉政府的命令而求得寬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界線。

柏林法庭最終判決:開槍射殺人的士兵判三年半徒刑,並且不予假釋。為此,主審法官發表了下面一段司法史上的經典名言:「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而非法律──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你應該早在決定做圍牆衛兵之前就知道,即使東德國家法也不能牴觸那最高的良知原則。」

正是基於這類沉痛的歷史教訓,西點軍校才把「拒絕服從不正當命令」納入了其道德哲學必修課。也就是說,當命令與良知發生衝突時,身為軍人的西點畢業生們理應選擇的是後者。

然而,更應該就這個問題進行討論的是身在大陸的軍人和警察們。因為在一個極權社會下,這樣的選擇顯得尤為嚴峻,而且從未中斷過。

當「文革」的烈火燒遍全國時,有多少打著「正義」旗號的警察和軍人在虐殺無辜?當年輕學生在北京大聲疾呼反對官員腐敗時,有多少手無寸鐵的學生喪命在軍人的機槍和坦克下?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學員之際,有多少警察、軍人、法官、檢察官等參與了殘酷的虐殺,甚至做出了活摘器官這類禽獸不如的惡事?

他們的藉口無非是「我在執行命令」。然而,歷史上多起判例已證明,當法律乃至命令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命令和法律並不能為其犯罪開脫罪責。

當然,在那個是非顛倒的社會中,還是有一些人遵循了良知選擇了抗命。1989年拒絕屠殺學生的38軍軍長徐勤先就是如此。他雖然被撤銷了軍長的職務,並被判監5年,但他在人格上要比那些執行了命令的將軍們高貴許多。2002年在北京女子勞教所,當兩個警察知道勞教所逼法輪功學員吃的「藥」是在要她的命時,私下告誡她:「你自己換一種藥吃。」這不也正是良知使然嗎?選擇了良知,
也就是選擇了善良嗎?

西點軍校為甚麼把「拒絕服從不正當命令」納入道德哲學必修課呢?其實歷史早已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對大陸那些迄今不明白要「拒絕服從不正當的命令」的人,請重溫歷史的教訓,切莫把那並不久遠的歷史回聲當做耳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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