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周日(15日)在北角錦屏街處理家庭糾紛時,警員向一名有精神病紀錄的持刀男子開槍,最終送院搶救後不治。死者遺孀今日(22日)下午到灣仔警察總部外請願,憶述當天曾多次要求不要開槍,並哭訴「報警係想你幫我,唔係叫你殺我老公,點解警方咁殘忍打死佢?」她表示無法接受警方的行為,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警方早前表示,上周日晚上9時19分,警方接到一名41歲姓韓女子報案,稱其丈夫襲擊她和母親。當衝鋒隊到場時,一名男子持利器逼近警員,警方最終開槍制止,導致38歲男子胸部中槍,昏迷後被送往律敦治醫院搶救,晚上10時39分證實死亡。警方形容,疑犯與警員距離1.5米,開槍是唯一選擇。
今日下午約4時半,死者遺孀及死者哥哥身穿喪服,手持死者的遺照,在灣仔警察總部外請願,表示希望還死者一個公道。遺孀憶述,當天她不斷重覆要求不要開槍。她對報警感到很後悔,質疑警方為何不使用胡椒噴霧、長棍和盾牌,又沒有派出談判專家,也沒有嘗試溝通,覺得處理方式很不合理。
她又指,丈夫當晚中槍後,沒有人立即急救或安排送院,她曾一度想上前搶救,也被警員阻止。她強調,報警是希望警方提供幫助,而不是殺死丈夫;形容警方過度執法,令丈夫慘死,自己連日來寢食難安。
她反駁警方稱,丈夫當時只用拳頭打母親,並沒有使用任何武器。她相信丈夫在警方到場後持菜刀和剪刀自衛,只因為擔心警察接近。她之前從來未看過他持刀,無法接受警察開槍射死丈夫,若警方只是射丈夫的手腳她都能接受。
死者哥哥稱,案發時弟弟身處客廳,母親及遺孀在房間,沒有即時危險。他認為警員應採取適當武力制止。他們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將與相關人員見面,希望警方道歉。另外,死因庭亦將於3至9個月內開庭。
上周四(19日),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於出席南區區議會後回應事件,指警方使用槍械有嚴格守則,並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他指,當天死者持有鉸剪和菜刀,警方曾多次警告對方放下武器,死者突然持武器衝向警員,事件在電光火石之間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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