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區委政法委原副書記王文贊酒醉駕駛私家車,與道路中間的護欄相撞。其被判犯危險駕駛罪,被拘役3個月15天。 9月14日,北京市海淀區紀委監委通報王文贊等人的醉駕等問題。

據通報,2024年3月9日,海淀區委政法委原副書記王文贊酒後駕駛私家車,與道路中間護欄相撞,後被當場被捕。經鑑定,王文贊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62mg/100ml。王文贊被當地法院宣判犯危險駕駛罪,被判決拘役3個月15日。

2024年7月,王文贊被開除黨籍、公職。

上述消息引起眾多網民關注,話題被推上熱搜榜,

不少網民指,海淀區委政法委原副書記王文贊酒後駕駛私家車是知法犯法。

「讀讀書吧2008」: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可想而知其對法律法規的蔑視。

「煙雨江南」:作為區政法委副書記,知法犯法,現了原形。如此有恃無恐,以身試法,我不相信他在其它方面是乾淨的,還要繼續深挖。

「平風漫談」:醉駕和酒後駕駛是兩回事,醉駕基本上就可以判定危險駕駛罪,酒後駕駛只算違反道路交通法規,頂多就是罰款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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