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保護法案》是具有歷史性和里程碑意義的一步,因為它是第一部專門針對迫害法輪功的法案。」法輪大法訊息中心副主任劉寧平博士告訴大紀元。
2024年6月25日,美國國會眾議院一致通過《法輪功保護法案》。法案要求美國制止中共國家支持的活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的行為,並要求美國對中國境內參與和協助活摘器官的人員實施制裁。
劉寧平博士說,「自1999年以來,(美國)國會已通過多項決議案,譴責中共政權的鎮壓(法輪功)運動,最近一次是2016年6月13日通過的第343號決議,但是,《法輪功保護法案》是第一部專門揭露和打擊25年來數千萬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人權暴行的聯邦法律(法案)。」
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原則的佛家身心修煉功法,包括五套優美的功法動作,祛病健身效果神奇。1992年自中國長春傳出後,廣受民眾歡迎。1999年以前,法輪功修煉人數達七千萬至一億人,超過中共黨員人數。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出於妒忌和懼怕,下令滅絕式迫害。
劉博士說,「從最簡單的層面來說,《法輪功保護法案》的名稱中包含『法輪功』一詞,可讓那些可能不了解法輪功的人了解到數十年來對法輪功的迫害……」
明慧網大量案例顯示,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五花八門、駭人聽聞,如電刑、烙刑、錐刑、吊刑、凍刑、燙刑、銬刑、拖刑、捆刑、抻刑、蹲刑、站刑、坐刑、火刑、姦刑、活埋人、灌大糞、注射精神病藥物、開槍射擊、活摘器官……
據不完全統計,經確認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達5,088人;僅2023年,就獲知209人被迫害致死。因中共迫害和訊息封鎖,該數字僅是冰山一角。
「自1999年以來,中共的首要任務就是脅迫、操縱和收買全世界,讓全世界對(中共)針對法輪功的暴行保持沉默。」 劉博士說,「該法案(《法輪功保護法案》)將使關注、譴責和採取行動遏制對法輪功的迫害,成為美國的官方政策。」
他表示,該法案要求「國務院針對(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定性為種族滅絕或反人類罪」。
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持續25年至今;25年來,國際社會對法輪功學員的聲援不斷。
美國國會眾議院先後通過五次決議案,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1999年11月18日,通過218號決議案;2002年7月24日,通過188號決議案;2004年10月4日,通過304號決議案;2010年3月16日,通過605號決議案;2016年6月13日,通過343號決議案。343號決議案也呼籲制止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但不具有法律效力。
劉博士說,「《法輪功保護法案》一旦實施,將成為國家法律,要求對中國的器官移植實踐和政策進行嚴格制裁。這項法律將強制記錄那些參與強(活)摘器官的人。這些人將遭到簽證限制和資產凍結。」
中共活摘器官黑幕於2006年首次曝光。十幾年來,國際專家、學者、機構發布了多個報告,證實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
2020年3月,由英國御用大律師傑弗里‧尼斯爵士所主持的獨立人民法庭(又稱「中國法庭」)發表書面判決,判決做出以下結論:
「活摘人體器官已在中國各地大規模發生多年,法輪功學員是其中一個——而且可能是主要的——人體器官來源。」
「集中針對維吾爾人的迫害和醫學檢查是比較近期的情況。」
判決還寫道,「有不斷累積的大量證據表明:中國(中共)最近建立的器官自願捐獻系統,根本不能提供如此大規模手術所需要的器官數量。」
《法輪功保護法案》要求「在中共執政的情況下,(美國應)避免與中國在器官移植領域進行任何合作」。
劉博士說,「《法輪功保護法案》對美國在這場迫害中的(應該持有的)立場非常明確,並制定了具體行動,以避免美國人或機構參與活摘器官。這一立場表明,在與中共這樣的政權打交道時,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參與到令人髮指的反人類罪行中。這種國際關係必須受到嚴格審查。」
「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專門針對25年來對法輪功的迫害而出台的美國聯邦法律(法案),從而讓這一問題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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