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麥積區煙草局提供給法庭的、證明犯罪嫌疑人的證據日前被曝出造假,並被監視器拍下。該消息隨著傳播引發人們極大關注,並登上了百度6月18日熱搜。

多家陸媒的報道顯示,甘肅天水市居民阮雙全因不服法庭一審判決而提出了上訴,在6月11日的庭審中,阮雙全的律師還出示了多份證據,包括經過公證的影片、影片截圖等證據,證據顯示了麥積區煙草局涉嫌偽造三年前本應送達的《收回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通知書》的送達過程。

阮雙全的律師出示的證據表示,煙草局工作人員分別於今年5月29日、31日清晨6時許,多次前往阮雙全原經營地址,偽造2021年3月4日的送達通知書的過程。

律師出示某母嬰店(原阮雙全註冊經營地址,2019年,阮雙全因病治療且租房到期後,別人開設某母嬰店)監控影片軟件導出的今年5月29日、31日的監控影片畫面截圖證明,煙草局工作人員於2024年5月29日、31日清晨6時許,多次前往阮雙全原經營地址張貼《收回煙草專賣許可證通知書》及送達回證,拍照後撕下,偽造2021年3月4日的送達過程。其中,煙草局工作人員今年5月31日清晨6時左右拍攝的照片,是煙草局方提供給法院的卷內送達照片。

此外,律師出示母嬰店監控影片文件顯示並證明執法人員於今年6月2日凌晨1時零7分左右,再次前往原告原經營地址,撕毀「恭喜發財」春聯橫批再次擺拍。

律師出示的對某母嬰店店主的詢問筆錄顯示,表示其每年均更換店舖對聯,「恭喜發財」春聯橫批係其2024年中國新年貼的,不是2021年3月4日之前貼的。

對此,財新網的消息顯示,麥積區煙草局在法庭上承認此舉欠妥,向審判長和阮雙全表示歉意。但辯稱之所以補拍照片是因為當時下發文書時,無法聯繫到阮雙全,在門上黏帖文書並拍攝照片。工作人員回來後未及時將照片保留,因兩人工作責任心不強,導致照片丟失沒能入卷。後在向法院提供證據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送達回證中沒有送達照片。因怕出問題,兩人擅自做主,在阮雙全店舖原址(即某母嬰店)補拍照片。

6月17日,天水市麥積區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對《瀟湘晨報》表示,涉事人員正在接受紀委調查。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對《瀟湘晨報》分析說,此份證據的有效性需要根據法庭的審理和證據規則來判斷。一般來說,證據的有效性需要考慮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等因素。在此案中,由於通知書是事後補貼的,其真實性可能會受到質疑。偽證是指故意提供虛假證據的行為。如果煙草局工作人員明知當事人未收到通知書而故意補貼,並作為證據提交,那麼可能構成偽證。

有網民在澎湃新聞網下留言對此表示了不滿和氣憤。

網民「天仙配」表示:「這種偽造證據的行為太可恥了,支持追究責任!」

澎湃網民ayEZ3i認為:「應移交公安查查誰授權指示,給公眾一個交代,不可官官相護。」

網民「福鹿呈祥」在百度留言說:「偽造犯罪證據是觸犯法律犯罪行為,必須嚴懲追究刑事責任。」

「柏樂然6I」則認為:「這種毀人一生的人應該判死刑。要是沒有監控還不知道用這種方法害了多少無辜的人。」

事件回放

2023年7月13日,以批發日用百貨為生的甘肅天水市居民阮雙全因涉嫌非法倒賣煙草被當地警方逮捕。

阮雙全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公訴至麥積區法院。2024年3月5日,麥積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判處阮雙全有期徒刑五年。

一審宣判後,阮雙全不服提出上訴,稱他原來是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但後來麥積區煙草局收回和註銷他的證件,但未依法向他送達通知書,導致未依法告知其享有聽證權利,該行政行為無效,其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二審期間,阮雙全委託律師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被告麥積區煙草局收回並註銷阮雙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行政行為。

辯護律師表示,按照《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發證機關收回煙草專賣許可證時,應製作《收回煙草專賣許可證通知書》;無法收回的,應當予以公告。但是阮雙全在住址、手機號均未發生變化情況下,至今未收到《收回煙草專賣許可證通知書》,煙草局也未在《天水晚報》公告期滿一個月後對該通知書進行送達,剝奪原告及時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煙草局註銷《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實質屬於撤銷行政許可,但煙草局沒有書面告知阮雙全享有陳述權、申辯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有關規定。本案至今仍在訴訟時效內。阮雙全方認為,該行政行為程序嚴重違法,請求法院予以撤銷。

財新網的消息顯示,辯護方表示阮雙全銷售的香煙均為真煙,而且是從正規批發渠道獲得,均在麥積區銷售。阮雙全既沒有損害政府稅收,也沒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更沒達到擾亂市場秩序的程度,不應當被認定為非法經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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