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月13及14日,在荃灣、葵青、沙田及大嶼山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單輪車、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以及單車違例事項,行動中共拘捕41人,包括7名外賣員。

警方拘捕的41人當中包括32男9女,年齡介乎25至66歲,他們分別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

行動中檢獲41部電動可移動工具,當中包括25部電動單車及16部電動滑板車。被捕人當中包括7名外賣員,年齡介乎25至63歲的男子,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送外賣。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此外,人員向78名違規單車人士發出傳票,違例事項包括沒有遵守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單車載人及不小心騎單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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