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有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的示威者,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與其他人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及一帶被捕,他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經審訊後2022年獲區域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判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於11月20日在上訴庭進行聆訊,預料需時一天。
控罪指羅健熙於2019年11月18日於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本案共涉10名被告,除羅健熙外,其中5人開審前認罪,分別被判入獄及判入更生中心14至18個月;另外4人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判入獄15至24個月。
法官練錦鴻在2022年判刑時認為,羅健熙到現場是為了提高知名度及囤積政治本錢、希望塑造一個與抗爭者站在同一陣線的形象。又指羅雖然是「自招嫌疑」,但考慮到羅沒有作出任何顯然易見的鼓勵對峙行為,亦沒有與其他抗爭者互動,認為控方證供不足以定罪。
高等法院批准羅健熙在等候上訴期間以5,000元現金保釋,期間須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並且每星期要向警方報到一次。
羅健熙開始跑步:冇咁急劇嘅轉變 未必有心機或時間去做運動
羅健熙周一在社交網站Facebook帖文,表示自己最近建立了跑步的習慣,過去半年已經跑了逾600公里,形容自己都「始料不及」。
他說跑步的好處是限制較少,「鍾意約人去跑又得,唔鍾意自己一個去亦得;鍾意去跑快又得,唔鍾意跑慢啲又可以;朝頭早得閒就朝頭早去跑,夜晚得閒就夜晚去跑」。
羅健熙又指,發覺朋友當中不少人都有跑步,「有啲係跑咗一段好長時間,有啲睇落都係近年先開始」。他並自問自答:「究竟係大家都去到中年有種自覺要保持健康,定社會轉變打亂晒大家啲計劃,變咗突然間有多咗空閒時間去做運動?諗諗下都或者係。如果冇咁急劇嘅轉變,我都疑惑自己未必有心機/時間去做運動」。
羅健熙又說,自己至今仍未參加過任何長跑比賽,並指一直有留意海外賽事,希望將來可以離境時能夠到海外參賽和觀光,「一次過滿足兩個願望」。但他在文末感嘆「不過呢啲暫時都係諗下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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