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綏化市蘭西縣法輪功學員劉民2023年11月遭綁架後,被公安局製造假證據構陷,今年4月遭冤判3年。

江西省南昌市67歲的法輪功學員周群慧,2023年12月9日被一審嚴重違法枉判3年2個月。她上訴後被二審非法維持原判。

南京八旬法輪功學員耿迎鳳連續兩次在刑期中被非法加刑,2021年遭4年冤判的耿迎鳳,被劫入常州女子監獄,關押至今。

中共公檢法以製造偽證等一系列嚴重違法行為,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對此,兩位大陸維權律師及旅居海外的前北京律師賴建平接受大紀元採訪。他們從中共的獨裁本性及迫害法輪功的目的及手段,揭露它操縱國家機器、任意踐踏法律、陷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

明慧網報道,2023年11月13日,劉民被闖進家中的五六個警察綁架。當地國保大隊長劉曉波和公安局警察製造假證據將劉民構陷到檢察院,被檢察院退偵。劉曉波和公安局副局長兼「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主任秦中偉繼續造假材料,直到劉民被檢察院非法批捕。

之後劉民又被構陷到法院,還被指派律師。律師通知劉民家屬,2024年4月2日上午開庭。家屬去後見法庭裏無人,又聯繫律師。律師說在看守所裏有一個小法庭,在那裏開庭。家屬趕去後卻不讓進。律師出來後告訴家屬,劉民被判3年,罰款1萬元,還說,有人告發劉民,說他有打印機等等。家屬說這全是謊話,並懷疑劉民是否出庭,不知庭審怎麼進行的。

劉民88歲的老母親在兒子被綁架後,痛苦萬分,在親屬陪同下,前去拘留所看兒子,被警察拒絕,說老太太年紀大,不讓見。

中共不講法治 迫害法輪功是政治任務

大陸李律師說(安全考慮隱去全名),「在中國完全是中國共產黨控制著一切。」「它就是要打擊法輪功群體,達到拘捕、判刑法輪功學員的目的。」

「為了完成這個打壓的任務,所謂的法律,所謂的證據,它(中共)是根本不講的。」

大陸陳律師(隱去全名)說,「中共國保,包括那些公檢法人員,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他們心裏都很清楚,這是一場政治迫害。」

「本來中國就沒有法治,在(法輪功)這個上面更談不上按照法律、按照規矩來辦了,就是用各種流氓的手段,真的是只能用『流氓』這個詞了,或用『法匪』,法律的土匪,也是比較準確的。」

旅居加拿大的前北京律師賴建平說,「中共就是要把各種群體管治得服服貼貼的,對那些稍微有點反抗意識的群體就進行嚴厲打擊。」「傳統的專制大國,它從來就沒有任何法治可言,它利用刑法構陷公民,這是中共這個專制政權的一貫做法。」

刑法的最基本原則是罪刑法定原則。《刑法》第3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量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的,不得定罪處罰。」

在中國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法輪功是邪教或非法組織,大陸正義律師們認為,對法輪功的迫害證實中共的法律名存實亡。

不僅如此,1999年6月10日,在時任黨魁江澤民的命令下,中共為迫害法輪功成立了「610」辦公室,一個凌駕於中共法律和憲法之上的機構。掌管情報、治安、警衛、勞教、司法、檢察等系統的中央政法委指揮「610」。在司法完全不獨立的中國,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就被幕後操作於政法委、「610」的手中。

法官公開講:我們講政治不講法律,對法輪功不講法律云云。

例如,2014年7月9日,河南平頂山市衛東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楊賀梅時,法官李喜峰當庭說:「法院歸共產黨領導,要聽黨的」。

2009年9月26日上午,四川西昌市海南鄉法輪功學員何正瓊,與來找她的法輪功學員高德玉老太太一同被綁架。律師要求會見高德玉,卻遭到執法部門層層阻撓。西昌市政法委副書記劉偉平對律師說:「不要跟我講法律,我們不講法律。」2010年9月14日,何正瓊被冤判7年,高德玉被冤判12年。

深圳市福田區宏達實業有限公司經理、法輪功學員李健輝因進京上訪被綁架,他走脫後再次被綁架。深圳當局把他的名字上報至中央「610」。深圳市檢察院的檢察官告訴李建輝:「你沒有罪,但必須判你,是政治需要,是上面需要判你。」2000年3月,李健輝被冤判4年,是廣東省第一位遭冤判的法輪功學員。

製造偽證構陷法輪功 成「正常行為」

在劉民被構陷到檢察院的過程中,公安局副局長兼「610」主任秦中偉與國保大隊長沆瀣一氣,製造偽證,以至劉民被非法批捕,再被構陷到法院。

李律師說,為了達到打壓法輪功學員的目的,中共公檢法人員利用各種手段製造偽證,陷害法輪功學員。「可以說它這種行為是『正常』的。」

賴建平說,中共對法輪功、對基督徒以及那些上訪群體等進行「任意構陷」。「他們公安、檢察院可以直接去炮製各種所謂的有罪的證據,他們可以利用各種渠道去威脅、收買一些人作偽證,他們可以利用各種途徑去做一些毫無理由的推測。」

他說,中共還利用自己刑法裏面的「口袋罪」(界定不清、外延模糊以至於難以界定有罪與否的罪名),去制服各種群體。他舉一個例子,2024年的兩會期間中共最高檢察院的工作報告向全世界透露,2023年他們為維穩在全國抓了二百多萬人。

「你想這是一個甚麼樣的數量?一個甚麼性質的政權才能做到如此的邪惡,對自己的公民用各種方法去構陷去羅織罪名?」賴建平表示,不是公民真正犯了罪,而是「(中共)赤裸裸地鎮壓、赤裸裸地構陷。這意味著這個政權從頭到尾,是沒有任何正當性、合法性可言的。」

據明慧網報道,2021年獲知131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1,184人遭非法判刑,其中44人被非法判刑9年以上,227名65歲以上老年學員被非法判刑,年齡最長者88歲;16,413人被中共警察綁架騷擾,關入洗腦班608人,非法抄家1,751人。

2023年獲知,209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1,188名被非法判刑,其中,80至90歲42人,年齡最長者89歲;6,514名被綁架騷擾。由於網絡封鎖,這些數字也只是迫害中的冰山一角。

在中共對法輪功二十多年的迫害中,警察非法拘捕大量的法輪功學員,並拘捕、關押,在構陷他們的過程中,製造偽證、羅織罪名。

2023年2月17日,河北保定市法輪功學員史宗喜被河北順平縣法院非法庭審。檢方給史宗喜羅織罪名,提交的「證人」竟是2018年已死亡的同村人史連有,而且公訴人在庭上的態度極其惡劣。

2018年12月4日,貴州安順市法輪功學員封培蓉被闖進家中的8名警察綁架,後被構陷,檢察院將案子退回,要求補充偵查。她在家人開辦的一所培訓學校任教師,西秀區公安警察對她的26名學生進行逼供,讓他們「揭發」自己的老師,製成偽證材料,構陷封培蓉辦「補習班」的目的是要跟學生灌輸對法輪功的信仰。2019年12月,封培蓉被非法重判12年。

(待續)

(案例源於明慧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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