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今日DSE中文科作文題目是:「有人認為遵守承諾是誠信的表現,也有人認為放棄承諾才是負責任的行為,談談你對兩種觀點的看法。」
如果我是考生(幸好不是),這題目又會怎樣寫呢?坦白說,我覺得一句話已經答完,但考試必須走流程,滿足字數基本要求,那我就多寫一堆廢話嘗試作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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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遵守承諾是誠信的表現」,我當然同意,因為「誠信」兩字本就隱含「遵守承諾」的意思,這是「阿媽係女人」的道理,根本沒什麼好討論。但若說「放棄承諾才是負責任的行為」,就有點耐人尋味了。
誠信,固然是一種美德,但孔子和孟子都說過,它不是最高的美德。例如子貢問孔子,怎樣才算真正的「士」?孔子說「行己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就堪稱為「士」。子貢問次一等怎樣,孔子答「宗族稱孝焉,鄉黨稱弟焉」。子貢再問次一等怎樣,這時孔子答:
「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抑亦可以為次矣。」
意思是:「說到做到,不識變通,是器量淺狹的人!但也可以算最次等的士。」「言必信」即「誠信」,但在孔子看來,若只講誠信而不曉得因時制宜,則未免流於頑固,做人格局太小了。
關於「誠信」,孟子繼承孔子的看法,且講得更直白:「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這一句明顯呼應孔子答子貢的話。孔子說「言必信,行必果」是「小人」,孟子則直接形容「大人」為「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且不忘補充孔子沒有明言的重點:惟義所在。
光是承諾了而沒做到,還算不上「大人」;只有在符合「義」的前提下捨棄諾言——即守信反而不義——那才是「大人」的表現。但什麼是「義」呢?所謂「義」,即道義、道理、「事之宜」。
「信而非義」的著名例子,有春秋時代的尾生,他與女子約定在橋樑相會,結果女子爽約,水漲,尾生堅決不走,最後抱着橋柱而死。女子失約在先,尾生本來不必再等,但他竟然為了守諾,命也不要,行為如此不合事理,當然是「非義」。
「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這句話不難明白,但「放棄承諾才是負責任的行為」則有點不同。守不守諾言,該視乎是否合義。然而「負責任」卻不一定是「義」的表現,當中還涉及你向誰負責。所以,就算你聲稱為了「負責任」而放棄承諾,也可以是不義,甚至比你守諾更不義。
有什麼「捨棄承諾才是負責任」的實例呢?我想到2017年林鄭月娥當選特首時公開許下的承諾:「如果香港人的主流意見認為我無辦法繼續擔任行政長官,我是會辭職。」若她守諾,2019年就該辭職了,但她知道拍拍屁股一走,爛攤子無人收拾,必然給北京添煩添亂,便決定向主子「負責」而捨棄承諾。但這種「負責」是否合義呢?
另一例子,是中英兩國在1984年簽署的聯合聲明,中国政府曾承諾容許港人日後用BNO護照旅遊,但在「港區国安法」實施後,英國因放寬持有BNO的港人在英居留入籍的條件,被中方視為「違反承諾」,於是中国為了反制英方,也捨棄承諾,不再承認BNO為旅遊證件及身份證明。假設英國真的違背承諾,尚算是向香港人負責,但中共捨棄承諾又是向誰負責呢?
總的來說,我認同有時「放棄承諾才是負責任的行為」,但「負責任的行為」卻不一定合乎道義,因為你向不義之徒負責,做的自然也是不義之事。按照孔孟之道,「不信而義」是大人,「不義而信」只是小人,「不信不義」則是一條仆街。「放棄承諾去負責任」,若非大人,就是仆街。
但今時今日還滿嘴孔孟仁義,未免太out了。根據「中国式邏輯」,什麼道義也可拋諸腦後,這個題目,根本一句話講完——對中国來說,別人遵守承諾是誠信的表現,自己違背承諾則是負責任的行為。這樣講對不對?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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