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九九二年八月,那些台灣曾赴公立醫院就診,且不幸又需辦理住院,甚至需開刀治療者,一定嚐受到吃閉門羹的滋味,原因不在醫師缺乏,也不是病床不夠,而是護士不足。這種現象在高普考舉行的期間更是明顯,公立醫院異常冷清,護理人員大都赴考去了。為了甚麼?當然是為了取得任用資格,或以術語來說,是要得到「證照」。
證照制度的出現是出於「善意」,為的是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生怕消費者不查,或無能力去分辨產品的好壞,一旦誤買不良品,花錢事小,賠上健康、甚至連生命都丟了。於是「事前」的保護必須周到,一定得「保證」只有優良品才可面世讓消費者來選購。對於這樣的說詞,相信反對的人很少,因為個人的知識和能力有限,對於「無能區」,若有人或某個團體幫我們消除,怎會不好?不過,這種立意良好的做法,卻有非常值得商榷的地方。
首先,誰有資格來幫大家把持「品質保證」的關卡?如果這是一項重要的工作,應是屬於「共用財」的範圍,因為幾乎每個人都想當「搭便車」或「享用免費午餐」者。於是這項任務就落在為民服務的「政府」身上,縱然政府人員都極優秀,但面對無數的無能區,哪有這麼多人手負責?若要勉力為之,濫竽充數就出現了,如此,品質能保證嗎?一旦品質不能擔保,民眾又過份安心的相信,不是更會受到傷害嗎?其次,即使政府夠格來篩選,這種優秀人力勞務的成本誰來支付?這種成本是否低於競爭市場裏的成本?如果政府機構無力負責,必得委於某個團體來做,到底要託付給誰呢?又如何判定這些團體的能力呢?第三,類似「證照」的行為,最被詬病的就是形成「人為獨佔」。就連最無異議,最具專業,以及與人體健康最有密切關係的「醫師執照」,在這方面所產生的不良副作用,就算在先進國家也有出色的研究予以證實呢!
其實,信用、品質保證,以及品牌等等,由民間人士和團體自己努力建立應較實在。由政府所賦予的獨佔特權,非但品質無法保證,且因供給受限,至少價格一定高昂。
回到護士資格的取得,其技術真的高到必須嚴予管制嗎?公立醫院護士的勞動條件是否由於必須通過雙重關卡,多了一層限制,因而低於一般醫療機構的護士?此種制度性的限制所導致的供需失調,使醫療資源閒置及病人受害,如何才能儘快去除?銓敘部、教育部、考試院等等有關單位是否應儘速協商出良方來?何不乾脆將限制解除呢?
—原載於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五日《中國時報》,已作部份修正
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特約研究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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