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一共7人,「由原告變被告」,被控在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事件中參與暴動,今日(26日)在區院進行第37日審訊。第三被告陳永晞繼續自辯。

辯方庭上播放多段閉路電視片段,其中一段顯示他與友人於晚上約10時半,經元朗形點商場到達元朗站。陳永晞供稱,早前在雞地被白衣人用棍指嚇及警告,並聲言當晚會有事發生。故他考慮相關情況後,決定入閘上月台,提醒市民離開元朗站時小心危險。

陳永晞表示,他和友人月台逗留不足5分鐘,聽到付費區傳出叫聲,故馬上跑落樓梯到下層付費區觀看,並目睹8至10名白衣人,拿棍追打一名女士。法官問為何他要衝落樓梯,陳永晞指自己想阻止襲擊,但發現到場後做不到甚麼,只能在一旁看著其他人受襲,並呼叫「唔好打人」。

其後有白衣人以棍狀物指向他,他見狀後退,白衣人遂襲擊他人。從庭上播放片段可見,有白衣人曾手持紅旗,向陳永晞揮動。

陳永晞指,當時有女子頭部受傷流血,故到客戶服務中心求助,並要求職員取出急救箱。他又指因聽聞有人報警,故沒有打999。

陳永晞又供稱,因看見有人用消防喉射水,認為這可以阻止白衣人,故他亦取喉噴水,在20秒後他將水喉交給他人,因認為白衣人後退,而且有其他人想拿著水喉,被問到有否考慮過關閉消防喉,他回答自己第一次使用消防喉,不懂操作。

被告依次為,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及另外6人,包括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7人被控一項暴動罪。

控罪指,7人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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