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的48歲女子涉嫌在丈夫和女兒的奶茶混入安眠藥,再以利刀割傷女兒頸部,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謀殺和意圖施用使人神志不清藥物罪名成立,今日(2月1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張慧玲形容本案是一場悲劇,雖然涉案罪行嚴重,但被告患精神分裂症而犯案,因此判12個月醫院令。

被告楊芳茱(48歲),被控於2021年4月13日在藍田麗港城一個單位內,非法導致其女兒及丈夫服用勞拉西泮(Lorazepam);被告另於翌日在同一地點企圖謀殺趙姓女兒,陪審團早前以5比2大比數裁定被告兩罪罪成。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的丈夫及女兒移居英國後拒絕回港作供,並表示反對檢控被告。父女亦有與被告書信,並希望未來一家團聚。被告亦表示會就其行為負責,希望法官按照精神報告建議判處醫院令。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出,被告沒有案底,且性格溫馴,與家人關係良好,相信若被告並非告精神病影響不會犯案。法官又指,被告因出現幻聽,聽到有人會對女兒不利,才設法拯救女兒,形容案件是一宗悲劇。法官認為被告受嚴重抑鬱及精神狀態影響下犯案,因此可減低刑責。

精神科報告亦指被告定罪後感到平靜,經治療後病情有所改善,惟仍有精神病徵狀,暴力風險高,建議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9至12個月治療。法官考慮後同意毋須判監,就兩罪判處醫院令12個月。

案件編號:HCCC 7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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