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国廚師網紅王剛在微博發布一條蛋炒飯短片,旋即引起小粉紅圍剿。這群中国網民稱,王剛在毛岸英忌日之後「惡意做蛋炒飯」,是有心要「侮辱先烈」。
毛澤東兒子毛岸英的死法,相信很多人都聽過:1950年11月25日,正參與韓戰的毛岸英違反規定,沒留在防空洞中,反而拿了北韓送給彭德懷的雞蛋,在司令部作戰室做蛋炒飯,炊煙引來敵軍軍機轟炸,結果毛岸英和參謀高瑞欣陣亡。
以上故事,見於昔日中共曾批准出版的書籍中,包括軍隊司令部辦公室副主任楊迪的回憶錄。如今中共官方卻極力否認,還斥之為「最惡毒的謠言」 。有小粉紅甚至認為,王剛借蛋粉飯諷刺毛岸英,應該舉報他犯了「英烈保護法」。
所謂「英烈保護法」在2018年頒布。據中共所說,有學者會以「學術自由」、「還原歷史」等名義,歪曲中国近現代史,惡意貶損中共的英雄烈士,所以有必要立法來「保護烈士」。說穿了,就是利用「法律」來刪除一切關於中共的負面資料,也禁絕所有針對中共的影射諷刺。
王剛見群情洶湧,當日就拍了道歉片,鄭重表示「以後再也不做蛋炒飯,也不拍蛋炒飯」,又說:「在中国,蛋炒飯也不是自由的。」其實因食物而犯禁惹禍,在中共史上屢見不鮮,蛋炒飯決非首例。
例如「大躍進」時期,有人抓了一隻鵝,問人該怎麼弄,對方順口答:「這還不容易,先殺鵝,後拔毛。」結果到了文革,這句話居然被人翻出來檢舉,解讀為「先殺鵝(蘇俄),後拔毛(毛澤東)」,說話者遭扣上「含沙射影、惡毒攻擊」的「反革命」帽子,淪為階下之囚。
中國歷史上,也有種種光怪陸離的食物避忌,例如唐人段成式《酉陽雜俎》說:「國朝律,取得鯉魚即宜放,仍不得喫,號赤鯶公。賣者杖六十,言『鯉』為『李』也。」意思是,唐朝法律規定,找到鯉魚就要放生,賣者罰打六十杖,因為「鯉」諧音皇帝的姓氏「李」。
然而唐人其實照樣吃鯉,當時也有很多烹鯉詩,如白居易〈舟行〉云:「船頭有行灶,炊稻烹紅鯉。飽食起婆娑,盥漱秋江水。」可見那條「國朝律」只是做樣,根本不會較真,唐朝官員也不會譴責白居易「惡意烹鯉,侮辱聖上」。
但中共国則不同,有法必執,有權必用。如2021年10月,一名中国網民在微博說:「寒戰(韓戰)最大的成功就是蛋炒飯,感謝蛋炒飯!沒有蛋炒飯,我們(中国)就跟曹縣(北朝鮮)一樣沒區別。當然,可悲的是現在也區別不大。」結果被公安局以「發表侮辱抗美援朝志願軍的言論」為由行政拘留十天。
依我看,為了「保護英烈」,今後在毛岸英生忌至死忌期間,包括前後日子,即每年10月和11月,全国都應該禁止蛋炒飯。但我又有一個疑問:如果中共官方說法是對,即毛岸英之死跟蛋炒飯無關,那麼在某些日子此地無銀,禁止「蛋炒飯影射毛岸英」,豈非變相延續了這個「最惡毒的謠言」?
當然,我更關心的是如何「保護」當今聖上——如果「殺鵝拔毛」也是含沙射影,那麼「叉燒包」一定是最惡毒的詛咒了。希望中国官方盡快頒布明令,禁止中国人在除夕吃叉燒包吧!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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