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等4人,涉為一間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被指串謀欺詐聯交所及該公司,涉及逾4,200萬元犯罪得益。一干人等被廉署起訴串謀欺詐及洗黑錢共3罪,案件今日(28日)於區域法院提訊。詹氏父子代表律師指,兩人擬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案件排期於2024年5月2日開審,料審訊60天。

被告詹培忠(75歲,報稱董事)、詹劍崙(52歲,報稱商人)及馬鐘鴻(48歲,報稱商人),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指其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一同串謀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會、其股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案發時,詹培忠為亞洲資源控股的大股東,詹劍崙則為主席。

另外,馬鐘鴻及王蓓麗(65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指其於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財產,即由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發行、本金金額為4,200萬港元的可換股票據,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詹培忠一方代表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今日表示,指廉署自2013年開始調查案件,直到2018年首次拘捕及約見行動,而被告在2021年底才被捕及正式落案起訴,認為案件嚴重延誤,擬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其子詹劍崙一方則有同樣申請。王則沒有相關申請。辯方又要求控方提供案件時序表。

法官指示於案件開審當日處理終止聆訊申請,各被告續准保釋。

詹培忠父子及王姓被告擬不認罪,餘下的馬姓被告則續缺席聆訊。案件排期於明年5月2日開審,1月19日作審前覆核。

案件編號:DCCC43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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