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籌備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計劃,登記飲料供應商須自行回收相關物品,循環再造,並建議每個容器至少回贈一毫。政府同時計劃逐步為電動車電池、汽車輪胎及鉛酸電池,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目標在2025年起逐步推出。

環境及生態局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提到政府於2021年2月至5月就推展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進行公眾諮詢,期間共收到逾4,600份意見書,當中超過九成半收集到的意見書,支持推行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

最早2025年實施

當局並指,已諮詢公眾及相關的業界持份者,並已展開相關法律條文的草擬工作,並計劃於明年將有關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視乎立法程序和相關準備工作的進度,預期最早可於2025年推行。此與政府原定在今年底,提交立法會審議有所推遲。

計劃將涵蓋容積在100毫升至2公升之間,由塑膠飲料容器或紙包飲品盒盛載的飲料產品,其回收服務會交由市場提供。登記飲料供應商須自行安排回收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做好循環再造,或於市場上聘用提供回收服務的登記計劃營運者,並向其繳付回收費,包括回贈金額。

大零售商須設回樽及回贈 建議最低每個容器一毫

政府建議,登記供應商或登記計劃營運者須設立回贈安排,以鼓勵公眾將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交回指定的退還點。另外,售賣塑膠樽裝及紙包飲料,並具一定運作規模的零售商,例如零售樓面面積200平方米或以上的店舖,須設立指定退還點提供回收及回贈服務。

政府又建議,每個容器最低回贈水平為0.1元,可在指定退還點領取回贈。除現金回贈外,登記計劃營運者亦可提供其它回贈方式(如超級市場或購物中心的現金券)給公眾選擇,及在有需要時向公眾提供較高水平的回贈,以提升回收率。

不過早前有報道引述消息指,有官員向業界表示預料要回贈0.2元或更多,才有望大幅提升回收率。

電動車退役電池、車胎 同納生產者責任計劃

另外,就電動車退役電池生產者責任計劃,政府初步建議供應商或登記計劃營運者需設立回收點,方便最終用戶交還電動車退役電池。回收點營運商需聘請持牌化學廢物收集商,將退役電池妥善處理。環保署已於今年6月至10月,諮詢業界約50間公司或機構,並引述業界稱,回收處理費用較高,建議政府就產品徵費。

至於汽車輪胎生產者責任計劃,政府建議登記進口商或經銷商須按售出新輪胎的數量,回收一定比例的廢汽車輪胎。政府同時建議,堆填區不再接收和處置廢汽車輪胎,認為此舉可分流廢輪胎適當回收。政府已開始與業界會面簡介計劃。

政府亦計劃推出鉛酸電池生產者責任計劃。文件指廢鉛酸電池主要從車輛,及不間斷電源等用途(如數據中心及緊急照明)產生。在2022年,廢鉛酸電池在本地回收處理的數量約760公噸;經初步處理並出口到外地進階設施回收的廢鉛酸電池約5,450公噸。自2020年起環保署已禁止在堆填區棄置廢鉛酸電池。

政府打算將鉛酸電池生產者責任計劃將涵蓋市場上所有鉛酸電池,不限種類及用途。登記廢鉛酸電池供應商須達到政府所訂的法定回收目標。登記的供應商須自行安排回收廢鉛酸電池,或於市場上聘用提供回收服務的登記計劃營運者,並向其繳付回收處理費,收集到的廢鉛酸電池需交由持牌處置設施妥善循環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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