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關押6年的中國維權律師李昱函被法院判處6年6個月有期徒刑。中共司法機構違法超期羈押等濫用權力情況再次引發關注。法律專家表示,當前,中共已經撕下「法治」的假面具,赤裸裸違法,連基本的表面文章都不做了。

10月25日,遼寧瀋陽市和平區法院開庭,以所謂「尋釁滋事和詐騙罪」判處李昱函有期徒刑6年半,李昱函表示自己無罪,將繼續上訴。人權律師王宇及來自德國、法國、美國等國的官員要求旁聽,被法院拒絕。李昱函的弟弟李永生是極少數獲准進入法院旁聽的人。

李昱函於2017年10月在瀋陽被捕,外界普遍認為,她被捕的真正原因是她曾為709案中的律師王宇辯護。此後李昱函律師一直被關押,2021年10月,遼寧和平區法院曾開庭,但之後便無下文。

年過七十的李昱函在被關押期間,身患多種疾病,多次申請保外就醫均被拒。

專家:遼寧法院在程序上和實體上都違法

原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賴建平律師對大紀元表示,在中共的極權體制下,公(公安)、檢(檢察院)、法(法院)都是中共鎮壓人們的工具,中共叫「刀把子」。李昱函律師因為給王宇律師辯護,成了中共的眼中釘,中共當局用了一個口袋罪「尋釁滋事罪」和詐騙罪,構陷李昱函,把她拘捕入獄,非法關押,公然違法判決。

賴建平分析,根據中國當前的法律《刑事訴訟法》和《刑法》,遼寧法院在程序上和實體上都違法。程序上,這種超期羈押明顯違反中國的《刑事訴訟法》;在實體上,中國《刑法》中的這兩個罪名,和李昱函律師毫無關係,是故意枉法構陷她。

對於為甚麼法官拖延這麼長時間才判決,賴建平表示,是整個體制的問題。在中共體制下,法官根本沒有獨立審判的權力,這一定是法官上面主管的領導有交代,這個法官這麼做不會被追究責任。

10月26日,一名不願具名的法律界人士對自由亞洲表示,李昱函案首次開審後一直不宣判,是由於公檢法逼迫李昱函認罪,但她始終不肯低頭。他估計,上級領導一直沒有給法院下指示,法院不願意承擔責任。這名法律界人士還表示,雖然超期羈押在中國見怪不怪,但是像李昱函這樣被關押六年仍屬罕見,反映當局無視法律,一切取決於政治需要。

長期以來,超期羈押在中國一直廣泛存在。據明慧網2020年10月5日報道,66歲的湖北省咸寧市法輪功學員陶席珍被超期羈押28個月,2014年8月8日被拘捕,直到2016年底才被枉法判決4年徒刑。

明慧網2021年2月7日報道,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法輪功學員向德斌2017年6月22在去上班路上被拘捕關押,一直被關押在咸安區看守所,三年多沒有結果。

比超期羈押更嚴重的任意羈押和強迫失蹤

賴建平律師表示,在中國,還有比這種超期羈押更嚴重的、更不人道的做法,就是任意羈押和強制失蹤。強迫失蹤是中共搞的國家恐怖主義。

賴建平律師舉例說,有些異見人士,活不見人、死不見屍,比如高智晟律師。

「高智晟律師失蹤這麼多年了,家屬甚麼都不知道,人在哪裏?活著還是去世了?不知道。」他表示,這哪像是個現代文明社會的國家政權,連黑社會都不如,「黑社會綁架了人,還要通知家屬,家屬會知道來龍去脈,知道這人甚麼情況,知道該怎麼做。」

「如果一個人涉疑犯罪,就是犯了天大的罪,你把他抓了,把他判了,把他投入到監獄裏面,刑滿釋放了,也會有自由吧?但是,在中共那裏沒有。」

賴建平表示,前一段時間,中共當局對王全璋律師和李和平律師家屬的打壓,不讓租房,不讓孩子上學,大搞株連,連孩子的受教育權都剝奪。

賴建平說,全天下,古往今來沒有出現過這麼邪惡的做法。沒有人道可言,連基本的良知,基本的人性都沒有,專門打壓這些有良心的好人和為好人發聲的人,整個就是魔鬼統治中國,壓制正義。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中國研究員王亞秋早在2019年3月5日曾對自由亞洲表示,中國有各種形式的任意羈押,「比如說,現在經常使用的監視居住,也不經審判,就可以把人羈押至6個月。然後把雙規廢除之後,又出現了一個『留置』,這也是任意羈押。還有把上訪的人關進黑監獄,這種都是任意羈押。還有新疆的再教育營,這個是大規模的、完全沒有法律依據的任意羈押。」

旅居美國的法律學者滕彪認為,中共關押法輪功學員和其它宗教團體的「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學習班」,「實際上也是一種法外的監獄,沒有經過任何的司法程序」。

旅美大陸法學教授李燕對大紀元表示,中國現在哪裏還有法律,不用說普通人,就是曾經作為國家二把手的國務院前總理都死得不明不白。執政者任意妄為已經到了連表面的表演都懶得做的地步,完全是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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