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周,香港市民紛紛聚焦到那不足一立方英吋的空間上,講緊嘅係燒賣。在香港夜繽紛的帶動下,尖東海傍夜市開鑼,那20蚊四粒燒賣的檔主,剎那間成為熱話。當大公文匯屬下《點新聞》想採訪他時,檔主直言不想接受《大公》訪問,更成了一時佳話。

然而,花邊新聞只能增加一時的口水花,經濟活動不能靠它長久支撐。搞經濟,花巧的推銷作為公關技巧當然無不可,但能否突破觀念框框,方為關鍵。例如當初商用電腦推出時,市場估計每年銷量最多不過一百部,至今竟成為人類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香港的夜經濟,可以成為市民生活的一部份嗎?

從政府為夜經濟所作宣傳和定位,已明顯見到巨大落差。政府將夜市定位「懷舊」,宣傳上最吸睛的是用了「香港夜繽紛」和「Night Vibes」鑲入大型傳統喜慶花牌,宣傳產品包括滷水、粢飯、雞仔餅、大排擋圓枱、膠櫈等。而將這種懷舊氣息發揮得淋漓盡致的,是政府檔案處予以配合,推出「港昔旅遊」歷史展,透過1950至1980年代的舊照片,讓市民認識舊香港夜市和大排檔文化。

這一切,潛台詞其實相當清楚:政府直接承認夜市是一個歷史現象,政府似乎連舊瓶裝新酒的假動作也不做,直接將舊瓶舊酒交功課了事。香港市民會收貨嗎?

或者問得仔細一點:官員們腦海中的夜市,香港市民會有feel嗎?

筆者是七十後,有幸目睹過大笪地夜市。然而,我亦記得很清楚,進入80年代後,這種文化戛然消失。中產興起,冷氣生活轟然降臨,大牌檔式微,在在改變港人的生活模式。而徹底催毀夜市的,是急速擴張的24小時經營模式:1981年第一間7-11於跑馬地開業,第一間24小時麥當勞於1987年開設於尖沙咀北京道。換言之,70年代香港人仍要到固定地點才可以進行夜間消費,80年代這些消費點已開始遍及全港各地。以前還在香港時,開完OT返到屋企附近,到7-11叮隻雞肶吃完才返家,一樂也。

也就是說,像高雄六合夜市那種消費模式,在香港已經消失了差不多40年。香港人只會在出外遊旅時隨便去一下,但一旦人在香港,便很難有動力持續參與。

換言之,高官們拿自己童年時的見聞直接做政策output,除了讓香港人O嘴外,根本不能對市民生活習慣起到甚麼作用。

近日所見,屯門娜娜殺到尖咀,在海濱夜市載歌載舞,其頭號粉絲Happy伯亦不甘後人,如影隨形,為娜娜陪舞。

可惜,那只是Happy伯。

如果Happy伯可以換成Anson Lo,每晚能吸引萬千粉絲到場,夜繽紛才不會淪為夜奔喪。

事實上,香港人喜愛夜間外出,近年的確出現過。

那是2019年。

那是香港人熱心支持的、屬於香港人的夜生活。

換言之,香港政府若不能妥善處理2019年遺下的種種問題,「香港夜繽紛」便會與以前的六款必買手信、本土經濟、美食車一樣,注定曇花一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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