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海關關員於2022年被手提電話攝錄到於機場貨運站更衣室,打開同僚儲物櫃並偷取金錢,被控兩項盜竊罪,以及一項企圖盜竊罪。該關員已離職,今日(9月25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3罪,准保釋至下周二(10月3日)判刑。
控罪指,被告胡亮豪(38 歲)於2022年11月29日、同年12月7日,在赤鱲角駿運路9號超級一號貨站海關更衣室的某個儲物櫃,分別偷竊現金港幣500元,以及港幣200 元,而該筆款項為屬於蔡姓人士的財產;他另於同年12月23日同地,企圖盜竊屬於蔡的財產。
案情指,被告與姓蔡事主案發時同為海關關員,一同於赤鱲角超級一號貨站工作,兩人均獲分配一個位於海關男更衣室的獨立儲物櫃。
事主2022年11月曾把500元現金放入錢包,並將銀包關在儲物櫃上鎖後離開,但事後發現該500元不見了。事主之後將手機放入儲物櫃,以紙盒作遮掩進行錄影。事主於同年12月7日再發現他放在儲物櫃的200元被偷走,錄影片段顯示曾有人打開他的儲物櫃,但未拍到偷竊者的容貌。
他至同月23日再翻查片段時,見到身穿海關軍裝、外套上印有職員編號的被告戴上手套,並兩度打開事主儲物櫃。事主遂報警處理,被告被捕後承認因貪心而偷錢,他趁更衣室沒有人時,破解事主的密碼鎖並進行偷竊。
辯方求情稱,被告任職海關時月入約3萬元,育有兩名年幼子女及須供養母親,其妻子是家庭主婦,故家庭經濟依賴被告收入,加上案發時大陸祖屋要重建,令他入不敷支故因經濟壓力而犯案。被告在2007年入職海關,至 2022年底因本案而離職,轉而任職地盤學徒。
辯方提到被告已向事主歸還款項,有案例指可獲扣減一半刑期或判予緩刑,辯方又引述同類盜竊案例,若因案失去專業資格為有力減刑因素,期望法庭可考慮以其它方式處理本案。裁判官施祖堯指需時考慮相關案例,將案件押後至10月3日判刑,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判。
案件編號:WKCC284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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