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一年七月底的某一天,台灣新北巿政府法制局的消費者保護官接獲民眾檢舉展開調查,發現轄內各賣場有明顯分店價差,甚至還有單一商品價格相差近百元情形。新北市府於是要求業者標出各分店商品價格,若十五日後複查還是沒做到,將對業者開罰2萬到6萬元,並得以連續罰。
「差別取價」天經地義
對於消費者來說,相信絕大多數會拍手叫好,因為直覺上「同一家連鎖大賣場,同一件商品在不同的分店卻出現不同的價格」,真是豈有此理!不過,政府對這種「不二價」的干預,無論在實際生活或以基本經濟學理檢視,卻都有待明辨之!
事實上,同一部電影在不同電影院放映,價格不一定相同;甚至於,同一家電影院放映同一部電影,早場、午場、晚場的票價也可能不同;同一家KTV,不同時段的取價不一定相同;同一種牌子的雪糕,在同一家店的同一時間,買一個、二個、三個……,其單價也可能不一樣。
如此看來,現實生活中,同一種東西在不同地方、不同時段,其價格不一定相同的情形,可說司空見慣,這是所有自由社會裏的普遍現象,也就是所謂的「差別取價」。不但民營商店有這般做法,連電力、電信這種官方壟斷或半壟斷的產品,也都有「尖峰訂價」這種差別取價的方式。
在基本經濟學理,最標準的是以「價格需求彈性不同」來解釋這種到處都存在的差別取價現象,同一種產品在彈性高的地方取價較低,反之較高,為的是獲取最高的利潤。全球著名的華裔產權經濟學家張五常教授,就曾親自在香港年宵(除夕)夜到市場「賣桔」,親身體驗「價格的變化」,他以顧客的「資訊不同」來詮釋「沒有必要不二價」。無論是哪種說法,都指出「差別取價」是合理的。
「傾銷」指控值得商榷
台灣每年定期沸沸揚揚的「果賤傷農」、「蕉賤傷農」、「穀賤傷農」, 便可以用「價格需求彈性」的概念詮釋。舉例來說,在其他條件不變下,當香蕉的單價上升1%,某甲購買香蕉的數量減少2%,則謂某甲對香蕉的「價格需求彈性係數值」為2(2%除以1%);若某乙在香蕉單價上升時,對香蕉的購買量只減少0.5%,則某乙的彈性係數值為0.5(0.5除以1%)。如果你是香蕉的販賣者,面對甲、乙兩個人,你會如何訂價?你會對甲、乙取相同價格,抑或取不同價格呢?
由於甲對於價格的變動較為敏感,若價格拉高,購買量會減少很多,賣者的「總收入」將減少,因此對某甲不但不應抬價,還應降價讓他的買量增加才較有利於賣者。對於彈性係數小於1的某乙,將價格提高時,雖然購買量會減少,但減少的幅度卻小於價格上升的幅度,於是賣者將售價訂得高,對於「總收入」增加有利。這也是產地價和城市賣場價格會有差異的一種詮釋。
此理念也可應用到國際貿易,將甲、乙換成地區或國家,就會知道在不同地區或國家,如何訂價最為有利。其前提是,任何國家的政府都不應該去干預價格的訂定。誠如新北市消保官所言:「一店兩價不是不行,但資訊要清楚載明,標出各分店商品價格。」因此,執政者務必以「不去干預商家的訂價」為要。
供需角力影響訂價
差別取價的主導者看起來是賣方,但賣方也無法一意孤行,因為東西是賣給買者,一定要買者掏腰包才行。不過,主導者還是賣者,那麼,賣者求的是甚麼?利潤最大、收入最多應該是最重要的標的;而達成目的得由「單價」和「銷售量」來決定。通常的情況是:價高則賣量少、價低則賣量多。不過,高價和少量的乘積、低價和高量的乘積,何者較大卻不一定,由上述基本經濟學理的「價格需求彈性高低」,可以清楚得知:彈性高則訂價要低,反之則訂價高。這正是實際社會活鮮實例的寫照。
要問的是:這些生意人學過經濟學嗎?那倒未必,但由「試誤」過程存活下來者,其行為一定合乎經濟原理。價格需求彈性高低並不能精確計算,但由調查實證卻能得到大略的參考。所以如果先有基本經濟學理作根基,再配合對實際環境的了解,成功的機會較大,以需求價格彈性來剖析「差別取價」就是一個好例子。政府強迫「不二價」或干預價格,實在不是一項值得喝采的做法。
至於國際貿易裏所謂「傾銷」的事實,恐怕也只是「差別取價」的一種現象,指控「傾銷」不但對業者有害,對於本國消費者也不利。但政府卻很喜歡去管,因為大家以為必然存在一個「合理」、「適當」的價格,也都認為消費者是弱者。
上文的分析雖以賣方為價格主導者,但買方若不同意也無法成交,所以「物價」終究是買賣(或供需)雙方成交所決定的—雙方都在「有意願買賣」,以及「有能力買賣」兩個條件下達成交易,而「價格」便決定了。買者希望低價、賣者期望高價,雙方角力結果決定了成交價,此即「市場價格」或「合理價格」。由於供需雙方都有無數行為人,每個人的「意願」和「能力」與時俱變,市場價格也因而變動不已!
市場無所不在
在現實人間,自給自足已少之又少,大家相互交換、互通有無是家常便飯,「交易」或「買賣」無時無刻不在進行,以「金錢」作為買賣籌碼是再自然不過的事。
然而「錢從哪裏來?」, 標準答案是:「賺來的!」怎麼賺?有人賣一般商品、有人賣勞力、有人賣腦力、有人賣服務、有人賣資金、有人賣樓屋、有人賣土地……,當然,每樣皆需買者。可以想像的是:人人都是買者,人人也都是賣者;有時扮演買者,有時轉為賣者;或者同時是買者又是賣者。那麼,買賣(亦即交易)如何進行?買賣雙方又如何決定交易?「價格」就是最重要的資訊和指標。
關於價格,一般可分為商品價格、勞動價格、資金價格、土地或自然資源價格,抑或是一般物價、工資、利潤、利息(利率)、地租等等,只要有買賣、有市場,就會有價格出現。總而言之,萬事萬物都可能有價格。
關於「價格無所不在」或「任何東西都有價格」的現象,二0一一年七月在台灣出版的《掌握價格,就能操控世界》這本翻譯書闡釋得極為透徹。作者從一般事物的價格開場, 依序將「人命」、「幸福」、「女人」、「工作」、「免費」、「文化」、「信仰」,以及「未來」的價格一一鋪陳。「免費」的價格由「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句通俗話語就可明瞭;「文化」的價格由晚近紅得發紫之「文化創意產業」也可窺知一二;倒是信仰和未來這兩種價格幾乎鮮少聽聞,由贖罪券、拜拜、廟會、信徒建廟和捐款及供養等,讀者就能恍然大悟,得知信仰的價格。
理性選擇降低試誤風險
至於「未來的價格」, 由「經濟增長的代價」、「污染」、「全球氣候變遷、暖化」、「自然資源愈見短缺」、「生育率下滑、少子女化」、「債留子孫」這些當前正熱的課題,可體悟到人類對未來價格低估的可怕,也重重棒喝世人的「短視」、「活在當下」,而「沒有明天」也就是結果。當前天災人禍,海嘯、地震、旱澇,以及金融風暴一波波,都可說是輕忽或無視「未來價格」的後果。
該書第二章所詮釋的「沒有白吃的午餐」這個觀念有必要再強調,它也可詮釋為「有得必有失」,如何估量得失就是關鍵。不幸的是,由於人往往將「得」高估,對於「失」嚴重低估,以至於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失敗」也成為常態。
所以,每一個人應儘量「理性」,將一件事情的利弊得失於事前冷靜且理性評估,讓「價格」真實地呈現,如此,正確的選擇之機率提高,做錯和後悔的機率也將減少或降低。當然,現實環境不確定、資訊也不充份,未來更是瞬息萬變,人的價值觀也變化莫測,所以價格不可能固定,也不可能永遠正確,這也正是現實世界變動不居的寫照。而真實人生就是不斷「試誤」的過程,人畢竟是凡人,人間也非天堂,若對價格、市場的觀念有正確認識,人人保持理性,世界就能趨近美好。
打破幻覺,認清貨幣本質
對於該書作者在終章所說的「價格失靈」,必須予以導正。「價格」是不可能失靈的,因為價格是人的供需行為決定的。如上文所提,當今是以金錢或貨幣來表示「價值」,代表一種「實質」的概念。如果將「實物」的價值用「以物易物」的方式觀之,意即「換得他物的數量」,那麼所謂的價格就是不同東西之間交換的比率。
而當貨幣被作為「交易媒介」,尤其本身不具絲毫價值的紙幣(鈔)全盤取代「以物易物」成為交易媒介後,除遮掩了真實情況,還因而出現「名目」和「實質」兩種概念—貨幣變成一種名目,不同物品之間的交換價格比率並沒有變動,卻產生了「貨幣幻覺」的現象。
舉例而言,同樣的100元,去年可買5顆蘋果,今年只能買到4顆,亦即蘋果單價從20元上升至25元,上漲率25%;若去年工資100元,今年上升到125元,名目上薪水增加25元,實際上還是購買到5顆蘋果,「實質」工資根本沒有增加;如果薪水增加少於25元,實際上非但沒加薪,反而還減薪呢!
價格會失靈嗎?
貨幣因素或貨幣數量多寡影響「實質」價格,而貨幣是由政府獨佔發行,如何管控貨幣數量就是非常重要的事。如果發行數量太多就會金錢氾濫,引發物價猛漲,造成人人聞之色變的「通貨膨脹」;或使得股票、房地產大肆炒作,讓股價、房地產價格狂飆,形成泡沫經濟。
當「名目」和「實質」嚴重脫離,高價乃由貨幣數量支撐,人們若無法抑制貪婪,一味追逐高價,致使泡沫大到某一程度最終破滅時,價格亦隨之「暴跌」。這種暴起暴落的價格漲跌,仍是價格的反應,此時傳遞的訊息只是在警告人們,怎可說是「價格失靈」了呢?
總之,價格是一種訊息、信號指標,本來是「價值」的表徵,但因政府管控貨幣失誤和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等干預,導致名目和實質愈離愈遠。此時價格發出的是警示訊號,告訴人們崩跌在即,也警告政府不能再亂印鈔票,更凸顯出「信用敗壞」,市場就要崩盤,苦日子就要降臨了。唯一的趨吉避凶之道,就是人人應堅守理性。
此外,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沒有「免費」這回事,所謂「不勞而獲」、「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往往是含有劇毒,也就是相應的「代價」奇高。我們若能正確了解「價格」這個寶貴訊息,可讓我們的行為更理性,也會做個誠信的人,這不僅可使犯錯機率降低,人生旅途也會走得更順遂。#
作者是中華經濟研究院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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