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北碚區81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桂碧,8月25日被江北區法院宣判一年刑期。這是同一法院在短時間內第二次對同一案子作出不同的判決。法院稱,上一次判決不算數。
現居美國的原中國人權律師吳邵平告訴大紀元:如果同一法庭對同一案件作出兩個判決,那極其荒誕;此案中,劉桂碧的基本權利被剝奪殆盡。
明慧網報道,2023年7月4日上午10時,江北區法院第二審判庭對法輪功學員劉桂碧非法開庭。當局不允許任何人旁聽,她丈夫到場後未被允許進入法庭。
審判庭台上五人。台下,劉桂碧的自我辯護尚未陳述完畢,五人全部離席。法庭裏僅剩劉桂碧一人。劉還以為是休庭。
不久,劉被拉她去法庭的司機告知:開庭結束,送她回家。後來,法院送來了判決書,判刑六個月。
8月23日,江北區法院來人通知:要重新開庭,上次的判決不算數。
8月25日,法院來人開車拉她去開庭。
開庭時間大概只有5分鐘。宣判劉桂碧被非法判1年,罰款3,000元人民幣。宣判完,開庭即結束。整個過程,不允許辯護。
2023年2月16日,劉桂碧在北碚區靜觀鎮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遭人舉報,被靜觀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監視居住。4月18日,被北碚區檢察院非法起訴。4月26日,案子移送到江北區檢察院。
就劉桂碧被非法庭審和判刑一案,吳邵平律師向大紀元表示,此案疑點重重。
他質疑當局為何不允許家屬旁聽,也不允許別人旁聽。
他說,這個案子「等於秘密開庭」。
「不允許旁聽的情形只有兩種,一個是涉及國家秘密,二是涉及個人私隱。除此之外,其它案件都是要公開審理的。」
「我們不認為她(這個案子)涉及到任何國家秘密,也不涉及到私隱。」
第二,「一個案件怎麼可能出現兩個判決呢?」
「如果是針對同一個案件,同一事實,同一審判點,它不能夠出現這種問題的……這是很荒唐的事情,我都無法想像,完全無法想像。」「法律上,當然不允許。這就是它荒誕的地方。」
「同一個法庭,同一事實,同一個案件,出現兩個判決,這個是完全不可以理解,也(是)不能接受的。」「完全超出了一個常人所能理解的邏輯範圍、認知判斷。」
他說,「我很震驚,不敢相信。」「如果屬實,(那中國的)社會倒退的情況,實在太可怕了。」「就是太荒唐了。」
吳邵平表示,法輪功學員劉桂碧的基本權利被剝奪。「被告人的權利,被剝奪殆盡。不管是自辯的權利,還是家屬旁聽的權利。」
他表示,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是基本言論自由和基本人權。
「以法輪功學員向人講真相為由,將他們拘捕,這本身是非法的事情。」
「人們有權獲得真相、了解真相。中共以這樣的理由去拘捕法輪功學員,是侵害公民基本人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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