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嘉現年廿多歲,患有邊緣型人格障礙﹝BPD﹞。她與男友相戀才一年,經常懷疑他另結新歡。某天她剛巧在男友工作的公司附近,打算約他共進午餐。男友正與一名女生談笑風生。嘉嘉發狂似地飛奔回家,不停嚎哭。男友致電,她大罵他感情欺騙了她,他一腳踏兩船。他不明所以,堅稱那是女同事,一起閒聊公司的是非罷了。嘉嘉使勁地怒擲電話,不理會他的解釋。她想像他與女同事纏綿的情境,然後他狠狠地拋棄她。就像當年爸爸絕情地拋棄媽媽和幼小的她一樣。她不停想像男友向她索回他送給她的禮物,然後與女同事相相共諧連理。她忍受不了被心愛的人背叛,胸部一直在絞痛。她衝入廚房,用利刀刺傷胃部位置。看見鮮血溢出,她稍為安穩下來。
其實這次不是個別事件,嘉嘉早前認為受男友冷待時,她曾刮傷結疤,看見鮮血,她的鬱結好像緩解了。
嘉嘉展示的是自毀行為。根據精神病專家分析,它的原因屬以下其中至少一項。
一、吸引別人關注:BPD患者多不懂得或是不情願表達自己感受及主動尋求協助﹝因為有些傷痛說出來更難受﹞,他只好殘害自己軀體,作為求助的吶喊聲。
二、分散情感的傷痛:相對內在情感的痛楚,外在肢體的創傷簡直微不足道,而且可以分散患者情感的注意力。
三、感覺良好:當人損害身體時,腦內會釋放天然止痛藥安多酚。它能舒緩抑鬱、焦慮等負面情緒。自毀傾向人士因而獲得「獎勵」。遇上不如意事,便繼續此行為。
四、掩蓋麻木與空虛:患者一直認為自己的世界不真實,脫離現實般。藉著傷害自己,感到真痛楚,證明自己存在現實中。
五、懲罰自己:患者認為自己不值被愛,他值得受責備、受懲罰,因此殘害自己。
六、向某人報復:患者不懂得表達憤怒,只好傷害自己,使某人感到難過及產生罪疚感。
七、重演受虐經歷:患者通常兒時受虐待,長大後認為自己值得被人凌虐。因此自行殘害身體以實現自己想法。
從嘉嘉的經歷來看,她已符合第一至六項。@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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