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轟動一時的福建偷渡客高麗欽在紐約被綁架並慘遭姦殺案,當時的兇手大多被判強制性的終身監禁,其中一名兇手彭有忠(You Zhong Peng,音譯)以健康為由,最近請求同情性釋放,上周四(7月6日)被紐約第二巡迴法庭駁回上訴。
受害者高麗欽當年因無力償還3.8萬美元偷渡費而被福建梅花幫成員綁架並虐待了11天,最後被勒斃。案發後,警方根據一名男性被囚者的揭發和兩名逃跑的幫派成員的投案自首,逮捕了多名涉案的幫派成員。其中一些人因為認罪而免除了死刑(紐約當時有死刑),但被判了強制性的終身監禁。
其中,彭有忠因在「梅花幫」中的角色而被定罪,因劫持人質被判處強制性終身監禁,並因兩項槍枝指控被判處25年監禁。如今二十多年過去了,彭有忠以健康狀況為由,於2020年請求同情性釋放。不過,他的請求被地方法院拒絕,並被紐約第二巡迴法庭駁回上訴。
根據法院文件,彭有忠在2020年自行提出同情性釋放的動議,後來撤回動議,又在2022年恢復動議,認為他的健康狀況、服刑改過以及現今法律的變化構成了釋放他的「特殊和令人信服的」理由。
但是,地方法院拒絕了他的請求。法官在駁回令中寫道:「被告的犯罪行為本質上是可怕的,直到今天,在他被審判後近25年的時間裏,他的犯罪行為一直留在我的腦海中。」
法官指出,彭有忠和他的同夥不僅「在地下室裏關押了⋯⋯三名受害者一個多星期」,期間「多次毆打受害者」,並「多次強姦兩名女受害者」,還對受害者家人進行勒索和恐嚇,「多次打電話給受害者在中國的家人,要求支付贖金才不撕票」。他們砍掉高麗欽的手指,最後勒死了她,他們還向另一名交不出贖金的男子的頭部開槍,使其死亡。
地方法官認為,彭有忠的罪行極其殘忍和令人髮指,他沒有展示特殊和令人信服的理由,證明減刑是合理的。
被駁後,彭有忠提出上訴。紐約第二巡迴法庭上周四審查後認為,即使彭證明他的改過自新和異常長的刑期構成了「非同尋常且令人信服的理由」,地方法院也沒有濫用其自由裁量權。因此,彭有忠的爭辯「沒有價值」,地方法院的原判仍然有效。
今年2月27日,第二巡迴法庭也駁回了彭的另一名共同被告陳家武(音譯)所尋求的同情釋放動議。不同的是,兇手陳家武是以「犯罪時相對年輕,那時候的神經系統發育情況,缺乏衝動控制或理解其行為後果的能力」為由,請求同情性釋放,希望他這個來自中國的非法移民在被釋放後會強制性驅逐出境,回到中國。但他的請求也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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